番禺原副区长被控受贿141万 昨受审否认多项指控
龚汉坤(资料图片)
被控受贿141万 番禺原副区长龚汉坤受审否认多项指控
一件黑色夹克,一条黑色裤子,没有穿带看守所标志的囚服。昨日上午10时许,广州市番禺区原副区长龚汉坤被法警带上法庭。如果不是手上的手铐和脚上穿着的拖鞋,仅从外貌看上去,龚汉坤的着装、发型依然像是一位干部。今年2月26日,最高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禁止被告人穿囚服受审是司法改革的举措之一。
龚汉坤本月即将迎来自己49岁的生日,番禺人,大学本科文化,案发前任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为副局级干部。
据报道,龚汉坤为人较低调。去年2月,龚汉坤被纪委从办公室带走问话。同年3月,广州市纪委公布对龚汉坤等立案调查。4月30日,龚汉坤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6日,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被逮捕。
去年2月被带走调查后,时隔一年多,广州市番禺区原副区长龚汉坤昨日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龚汉坤在12年间收受多人贿赂共计约141万元。不过,龚汉坤对指控的绝大部分都予以否认。
三宗指控 与地有关
昨日检方的指控披露了详细的案情。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14年间,龚汉坤利用担任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及兼任广州番禺石碁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党工委书记、番禺区副区长、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郭某麟等多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137万元、加油卡价值人民币4.37万元。
龚汉坤被控的受贿行为一共有6单,其中有3单与土地有关。这3单指控的受贿金额共计100万元。
对于检方指控的3笔与土地有关的事实,龚汉坤全部予以否认。他说,自己此前在纪委期间做的有罪供述都非自己意愿。
龚汉坤称,自己帮助郭某麟调整土地而受贿50万元是根本不存在的事。他辩解说,当时由于一些重点工程项目的影响,班子开会商议将郭某麟的90多亩土地调整到另一个地方。由于郭某麟已经花了几千万元办证费用,为了弥补他,才多调整了一些土地给郭某麟。他称,调整后的地是一块农田,还是“毛地”,所谓的调整只是一张图纸,郭某麟不仅根本没有从中获益,利益反倒受到了损害。
不过检方提供的证人证言显示,土地调整后,郭某麟的土地由多块散地成为了一个整体,还多获得了几十亩土地。郭某麟为了感谢他,送了50万元。
而对为小谷围街南亭村建设谋取利益而受贿30万元的指控,龚汉坤也认为“事实不存在、无中生有”。他表示,2011年年底他已调回区内,不在大学城管委会任职,所以没有任何权力可以提高土地容积率。
对于帮助平息土地纠纷受贿20万元一事,公诉人出示了证人曾某学等人的证言。曾某学曾因村民上访的事情找龚汉坤帮忙,待事情解决后到龚汉坤家登门拜访,并送上20万元。但龚汉坤对此一口否认。他表示,曾某学从来没有上过他家,也没打过电话或一起吃饭。他还说,自己当时负责解决征地拆迁和村务问题,并不负责解决村民上访的事情。
自称受贿 为了下属
对于收受自来水公司领导22万元的指控,龚汉坤只承认自己收过11万元。但他说,这些钱都是在春节前收的,主要用于春节期间到下属各单位慰问时,给这些单位的人发春节利是,或用来在新春团拜会时抽奖。
龚汉坤称,当时镇里面没有多少钱,春节前便会从下属的公司抽调一些钱上来,用作发慰问金。龚汉坤表示,这是延续下来的惯例。他认为,这都是为了工作,不应当算作受贿。
“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到现在都认为这是正当的?”对龚汉坤的辩解,公诉人反问道。公诉人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龚汉坤理应清楚法律的规定和党的纪律要求。
本是受贿 谎称还钱
指控中还有一笔是梁某明送的15万元。公诉人出示了梁某明的证言,梁某明说,送这笔钱,是为了感谢龚汉坤在2011年帮助他获得了小谷围街办事处高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工作。
但龚汉坤在庭上说,梁某明是他的朋友,他是梁的女儿的干爹,梁某明获得该职位是因为他达到了工作单位的要求,他并没有暗中打招呼。梁某明之前的职位比现在的职位年薪还高,没有理由会为一个事业编制的职位用15万元行贿。龚汉坤表示,自己非但没有收受梁的贿赂,反倒还借给了梁某明15万元。
对于龚汉坤的这个说法,梁某明的证言显示,他们二人在2013年5月曾商量好,对外宣称这15万元是梁从龚汉坤处借的,后来再还回去。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龚汉坤表示,希望法院能对证人进行调查,并进行公正判决,有机会的话他要求证人与他进行当面对话。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林霞虹 凌佩君 马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