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应急救助体现政府担当
■ 辛 平
本报23日报道,今后,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患者或可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记者从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设市、县(市、区)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缓解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无钱医治”而得不到及时治疗的问题。目前,我市相关制度已进入审核阶段。
近年来,对于无力付费的危重患者,特别是对身份不明的“三无”病人,一些医院要么拒绝推诿,要么拖延救治,致使不少患者因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而酿成更加严重后果。这不仅让医德医风蒙羞,损害了医疗机构声誉,加剧了医患关系紧张,也深深刺痛了社会公众的心。如2007年山西农民为病妻锯腿治病;2009年重庆兄弟劫持人质筹钱救母;2011年重庆农民工“剖腹自医”;2014年安徽男子自割双脚等。一个个悲情故事连续上演,让社会情何以堪!
但话说回来,救死扶伤虽是医院的本分,但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而是需要维持正常运转和生存的企业,治病收费是其正当权利。现在,政府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规定“救助对象发生的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红十字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后仍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这意味着从制度上解开了医院“见死不救”的死结,也解除了医院的后顾之忧,从而让救死扶伤回归本位,让生命至上、救人为先真正落地生根。从这个意义上看,我市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让“三无”病人、无力缴费病人获得补助,体现了政府责任担当,也让救死扶伤这一天职回归人道主义的原本意义,令人欣慰,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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