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17辆的士不打表受罚 堵疏结合治理不打表
25.08.2014 11:45
本文来源: Meizho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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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武杰绘
【民生关注】
●本报记者 练海林
记者从梅江区交 通局了解到,今年春节,关于梅城的士“不打表”的投诉超过50宗,其中17宗共17辆的士被确认并处罚。年年喊的士春节不打表将受罚,年年呼吁违规要用重典,但是的士依旧“逢节必涨”。就如何协调“堵”与“疏”,学者、市民都有看法。
平均每天5宗投诉
梅江区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温建雄告诉记者,从1月31日至2月9日,该局24小时举报热线共接到超过50宗关于的士不打表的投诉,平均每天有5宗,其中,17宗被执法部门调查确认,共有17辆的士受罚(列表如图)。
温建雄告诉记者,根据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六章 第四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未按照规定向乘客收取费用的,处以50元 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该局依法对当事的士司机进行停班一天,并作相关处罚的决定;对的士所在公司每车次罚款100元,同时将的士不打表行为这一不良记录登记在所在公司的信用信誉档案。
温建雄表示,乘客提供的士不打表的证据缺少,这是导致50多宗投诉中仅仅17宗得到认定的原因。“最普遍的情况是,市民在事后才打投诉电话,而且记不清车牌号码。市民应及时记下坐乘起止时间、车牌号等信息,并索要车票,为执法提供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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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014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