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对佛山市南海瑞迪聚酯涂料有限公司超范围生产及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6.01.2015  18:45

省安全监管局对佛山市南海瑞迪聚酯涂料有限公司超范围生产及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014年4月18日,省安全监管局对佛山市南海瑞迪聚酯涂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危险化学品(硝基底漆、硝基清漆、硝基磁漆、硝基漆稀释剂等)、在丙类仓库内储存甲类危险化学品(聚酯树脂清漆、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聚酯漆稀释剂等)等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针对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采取了现场强制措施,依法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超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并责令限期整改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随后,省安全监管局立案查处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