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 专题询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11月14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一七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11月28日至12月1日召开,会期3天半。
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草案)》《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审查《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等三项法规的决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7年第三次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我省2016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关于我省企业研究开发专项资金的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关于我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审议省人大环资委、教科文卫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时间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副省长邓海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驻机关纪检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