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三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1月1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三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继兴,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依法治省办,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贯彻意见。省纪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胡美东发言。
黄龙云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做好学习安排,制定方案,迅速组织学习,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常委会机关各级党组织以及机关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严守党的六大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遵守党纪法规工作;要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为派驻纪检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作用。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上午召开,会期3天半,建议议程是:审议《广东省禁毒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草案)》、《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审查《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暨深化解析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的调研报告、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内司委、财经委、环资委、农委、教科文卫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