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市试点司法体制改革 广东为试点之一

16.06.2014  10:24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决定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4项改革,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