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开展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抽查工作

02.09.2015  10:27

      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5〕27号)以及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省“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司〔2015〕123号)等文件的精神,省教育厅于8月18—20日,对深圳、惠州、韶关三个市进行了“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抽查。

      检查组共分成三组,分别由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赵康,省教育关工委主任,原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王玉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院长肖建彬担任组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及相关处室的同志为组员。

      在抽查过程中,检查组在听取市教育行政部门作本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与部分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进行座谈,了解 “六五”普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具体措施与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检查组还随机走访了几所中小学,对“六五”普法在学校中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深入的了解。

检查组在惠州听取教育行政部门作本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