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全面提速升温

11.08.2015  19:20

日前,《关于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这标志着我省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全面提速升温。

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广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这次改革共有七个方面、28项改革任务,其内容融合了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相关任务,并与省社会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相关任务内容相衔接,把公安改革各项任务分解到省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政策主管部门,并明确要求每项改革任务要有实实在在的成果体现。《实施方案》要求,要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性质特点、职责任务和我省实际,着眼能力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破解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影响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水平,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8月4日,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广东公安改革惠民举措”,涉及综合服务、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规范执法等六个方面共20项措施,就是这次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具体成果之一。据悉,接下来将会有更多的惠民举措公布,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实惠。

(通讯员:吕敏青 编辑:小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