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他们如何利用互联网非法集资

19.05.2015  15:55


看看他们如何利用互联网非法集资

深圳市宝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3亿元

来源: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崔晓丹)  “年薪百万”、“利润60%的返利”、“投资一定数额可获得汽车等奖励”……号称打造全新理念电商平台,不断推出高额返利投资项目,吸引投资者成为会员并主动拉新人入会,深圳市宝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矿公司”)披着高科技、股权投资等外衣,仅三年时间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3亿元,受害人多达7.8万人,遍布全国17个省89个城市。

 

昨日,该案在深圳市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宝矿公司实际控制人、犯罪嫌疑人于某山否认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不承认非法占有3.8亿元非法集资款,仅认500万元。

 

庞氏骗局披上电子商务外衣

 

子虚乌有的投资项目为何骗倒了7.8万人,受害人中还不乏有高学历、有丰富投资经验者?其实宝矿公司玩的依旧是虚假项目吸引投资、后投资者支付前投资者的本金及利息的庞氏骗局,但在古老骗局上加上了高科技、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等元素,迷惑了投资者。

 

2001年于某山依法注册成立深圳市南旅广告有限公司,此后名字多次变更,在2009年3月3日为宝矿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010年6月18日再次变更为深圳市宝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0年9月办公地址搬到了高科技、互联网企业林立的南山区。

 

简单承诺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手段早已过时,宝矿公司以打造新型电子商务平台为噱头,借助互联网疯狂敛财。2009年5月,宝矿公司开始设置网络广告业务发展会员,采取点击广告返利的形式违法经营。2010年7月,宝矿公司转型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并开始运营宝矿网电子商务网站,也正是从这时开始,宝矿公司连续推出ABC投资计划,向互联网用户圈钱。

 

截至2011年12月,宝矿公司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达3.3亿元,受害人多达7.8万人,几乎遍布大半个中国,宝矿网非法集资案也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成为互联网非法集资案的典型案例。

 

嫌疑人仅承认其中的500万

 

据检方控诉,于某山作为宝矿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领导、组织并参与ABC投资项目,非法占有3.8亿投资款。通过一份审计结果显示,2010年3月17日于某山将来源于宝矿公司投资资金转账140万元给其妻子用于房产交易,200万元用于2010年8月收购湖南森康生物有限公司,且直接用于消费、取现和人民币购汇41万余元。

 

昨日于某山当庭否认参与ABC投资项目,不承认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罪。于某山辩解称他并非深圳宝矿公司实际控制人,2009年10月后他负责香港宝矿公司,并不从深圳宝矿公司领取工资。而转给其妻子的140万是还此前的借款。而直接消费的41万,于某山表示宝矿公司在巴黎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期间应酬使用。

 

对于被控非法占用投资金3.8亿元,于某山只承认其中的500万元。于某山的辩护律师称ABC投资项目始于2010年,此时于某山已非深圳宝矿公司的直接控制人,“于某山只参与了点广告返利的违法经营活动,数额在500万元。”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崔晓丹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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