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出台促进知识产权规定,最高奖励50万元
大洋网讯 8月31日,广州市花都区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元。
扶持对象为在花都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实施办法》明确的奖励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鼓励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通过专利代理机构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专利申请人服务费4000元;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专利申请人服务费10000元;PCT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每件资助专利申请人服务费5000元。鼓励企业发明专利“灭零”,对首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额外给予10000元的特别资助。
2、对落户花都区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每件奖励1000元;在花都区运营满1年且累计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50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4、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正常还清本息后一次性贴息,贴息标准为贷款额的1%,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市知识产权强企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6、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发起建立专利联盟和构建专利池。由10家以上本地企业、50件以上专利(含发明专利30件以上)建立专利联盟和构建专利池的,给予专利联盟30万元扶持资金;之后联盟每扩充5家以上本地企业、注入20件以上专利(含发明专利10件以上),再给予专利联盟10万元扶持资金。
7、推进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部,获得广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的,给予建部单位(含试点单位)每年5万元的经费扶持,扶持不超过3年。
8、对开展全区知识产权调查统计、专利信息分析和预警、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和导航、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业务培训、“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等公共服务,给予必要资金保障。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徐静、张晓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