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婚外情被砍死 阿婆不满意民事赔偿多次闹访被拘
01.07.2015 16:28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 李志金 谢欣然 63岁的女性张兴连因为对儿子被杀害的民事赔偿不满意,多次到中山市中级法院闹访,拦着电梯不让所有人员进出。昨天,中山中院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这是该院首次对闹访者实施拘留。
中山中院介绍,张兴连是市中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李某、许某夫妇故意伤害一案的被害人刘某之母,其儿子刘某因与许某有婚外情、被李某凌晨当场抓奸砍死。中山中院一审判决主犯李某无期徒刑,从犯许某有期徒刑3年,两被告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兴连、刘某之妻及三个子女等五人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37673元。
张兴连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12月15日省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此后,张兴连先后多次到中山中院缠访闹访,其中两次大半天连续哭闹致身体出现抽搐,市中院拨打120急救,另外几次张兴连准备在市中院大堂滞留过夜,后被劝离。康军副院长、段文生庭长等曾多次接访。
中山中院介绍,张兴连一审期间曾要求法院判予50万元以上,并解决其本人及死者两女一子等多人工作问题。因张兴连来法院闹访时拒绝与人交流及不肯对话,市中院又尝试与张兴连家人联系,其家人一听法院电话即时挂线拒接。
昨天下午2:30开始,张兴连横卧在中山中院办公楼二楼大堂电梯入口处并哭闹,两手拦着电梯口不让所有人员进出,至下午下班后仍在哭闹滞留、不肯离开电梯出入口处。干警多次劝阻仍无果,中山中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张兴连拘留五日。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01.07.2015 16:28
故
事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洁文化建设主题影片
本站讯 根据2023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社会科学院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老专家座谈会
本站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