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研究报告:新常态下如何释放改革红利?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发布《“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发展趋势和战略思路研究》中期成果(以下简称《研究》),中国经济网经授权发布部分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被视为中国改革2.0版的开端,与上世纪80年代的有所不同,此次改革强调“全面”与“深化”。在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当下,释放改革的红利将成为中国经济完成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重要动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编写的《“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发展趋势和战略思路研究》中期成果(以下简称《研究》)中指出,体制机制不完善影响增长潜力深度挖掘。《研究》中如此表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增长潜力是指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经济潜在增长能力。增长潜力的大小可以用一定约束条件下潜在增长率来衡量,其决定因素是人力资本、实物资本、科学技术、自然资源等。
当前,我国教育、投融资、科技体制和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影响人力资本素质、资本积累能力、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高和自然资源合理高效开发利用,进而影响新常态下经济增长潜力的深度挖掘。
新常态下如何释放改革红利?《研究》提出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改革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科技、教育体制,是新常态下重塑发展新动力的基础。科技、教育体制完善,可以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和技术创新能力,为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创造条件。
二、完善财税和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其他领域改革的前置性改革,财税改革是土地、户籍、社保等领域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行政管理和财税体制变革涉及到权力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事关总体改革成败,是新常态下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三、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要素市场不仅涉及到经济体制中的深层次矛盾,而且牵涉到整个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各种矛盾纵横交错,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容忽视。新常态下,深化改革要以完善产权制度为基础,加快完善土地、金融、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形成产权清晰、功能完善、流动顺畅、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各类资源的市场配置效率,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
四、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释放市场主体的创新潜能,是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的战略要求。应按照体制内外双线推动的思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制度,加快培育制度完善、机制灵活、创新力强的市场竞争主体。
五、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也是新常态下培育多元增长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性制度。应围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预期,加快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
六、改革资源环境管理制度。资源环境既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条件,也是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条件。新常态下,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在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合理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源税费制度,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本文摘编自《“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发展趋势和战略思路研究》中期成果)(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