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研究生雇凶杀人 反思生命观教育

06.02.2015  13:04

  【辣评】

  林德培

  张某是河南某高校在读研究生,为了报复前女友,竟欲雇请职业杀手王某杀害前女友,见王某持刀前来,便告诉他这样不安全,进而传授给他四种化学杀人方法,并商定好以此抵5万佣金。结果王某尚未作案,便因另一起杀人案而被警方抓获。

  张某之凶狠,骇人听闻,以雇凶杀人的方式发泄分手后对女友的不满,无疑将断送他美好的前程。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心灵的脆弱和心胸的狭隘,以及他与女友感情的脆弱和不靠谱。

  其中令人反思的,是作为在读研究生的张某,还教职业杀手化学杀人方法,从中可见张某的品德教育严重缺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一些学校重视学业成绩,而忽略了对学生的人格、品德、生命观等方面教育的现状。

  个人的生命观教育必不可少。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大多是在好人和坏人、敌人和我们这一二元对立的思维下展开,鲜有让我们真正打量自己和旁人的生命。换句话说,我们崇拜的是理想、法律、制度等工具理性,而忽略了个体的生命教育。其实,要是没有健全的生命观、不尊重他人的生命权,一个人再怎么才华横溢也是枉然。试想,如果未发生雇凶事件,本案中的这名研究生将来毕业走入社会,遇到挫折难免会偏激甚至走极端,将在校学到的专业知识运用到歪门邪道上来,岂不成祸害?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两种启示:一是男女朋友在一起相处时要学会包容、理解,懂得彼此体贴、关爱,分手时也不要心生怨恨甚至做出伤害生命的傻事,那是得不偿失的,也是很愚蠢的。这既是一种人格修养,也是做人的起码原则。二是学校、家庭、社会应多方合力,加强对学生的精神世界和心理发育的关注,避免教育“长短腿”、学生高智商低情商,难以融入社会甚至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