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主涉寻衅滋事 其妻被要求汇60万元给干警
谢雨青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彼时向广平县治安大队大队长江书光个人账户存款60万元的单据
贾银停与华同阳签订的砖坯生产承包合同
自两年前那起工程纠纷发生后,河北省广平县大屯砖厂负责人贾银停的生活就再未平静过。他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三度被捕又三度被取保候审;他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案子发回重审后,他又第四次被捕。
广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江书光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贾银停案需公安不断侦破,“一旦有新证据,公安就会再次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中,贾妻谢雨青曾被要求将60万元存入江书光的个人账户。贾妻还称,当取保后的贾银停将此事发在网上后,广平县公安局又退回43万元。
对此,江书光表示,60万元系县财政为贾银停垫付的其拖欠工人的资金,之所以退回了43万,是因实际拖欠的工资为17万元。
工程纠纷引发工人上访
2013年初,贾银停与湖北包工头华同阳签订了一份成品砖生产承包合同,由贾银停方提供砖坯生产设备,华同阳方负责组织一批湖北籍工人在一年内生产3000万块成品。贾银停与华同阳签订的砖坯生产承包合同
合同规定,贾银停方按每月出砖块数计算工资,工资在每月15号至18号统一交付给华同阳,再由华同阳支付湖北工人劳动报酬。
贾妻谢雨青说,合同生效不久,双方就因为生产条件等原因产生分歧。
据她回忆,2013年7月23日,大屯砖厂停电停水。当日下午,湖北工人为此与砖厂管理人王荣坤发生冲突。王荣坤电话求助贾银停。
王荣坤回忆称,贾银停派的人到场后欲阻止纠纷,“为了保护我,也打了湖北工人”。
谢雨青说,7月24日,华同阳带领部分工人以大屯砖厂拖欠工人工资为由到广平县信访局上访,并称大屯砖厂断电、断水、打人,但后被信访局工作人员劝回。
谢雨青称,2013年7月25日,经广平县政府协调,大屯砖厂支付当年7月1日至7月20日的砖坯款给华同阳,双方解除承包合同。但当晚,华同阳再次组织工人到邯郸市政府上访。当晚,工人们被广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劝说到邯郸市政府附近一家宾馆入住。
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时任广平县公安局局长、现任邯郸市交警支队队长的陈玉建证实了谢雨青的上述说法。
值得一提的事,针对冲突发生当天的情况,澎湃新闻致电大屯砖厂所属的供电所,供电所工作人员表示,当天是电路修理的“正常停电”。广平县公安局则表示,打架当天双方均未报警。
澎湃新闻多次试图联系华同阳本人,对方均未接听电话。
60万存进治安大队长私人账户
贾银停案中,还曾有过一段插曲。
谢雨青称,贾银停被刑事拘留后,2013年8月14日,陈玉建打电话给她,让她劝说贾银停承认寻衅滋事行为,并写悔过书表明贾给政府带来麻烦,愿出资60万元给县财政。谢雨青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彼时向广平县治安大队大队长江书光个人账户存款60万元的单据
谢雨青回忆,接陈玉建电话的当天下午,广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工作人员带着她去看守所会见贾银停。
“我希望贾银停能早点回家,就劝他写悔过书,内容都是陈玉建让我告诉他的。写悔过书的过程中,有一位民警还对着我录像。”谢雨青说。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嫌疑人在刑拘期间不允许亲属会见。对此,陈玉建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当时湖北工人一直在邯郸市上访,县里维稳压力很大, “当时就和贾银停的爱人说能不能配合县里工作,让贾把该负的责任都负了”。
谢雨青称,在写完悔过书一天后,她提着60万元去公安局。“在陈玉建的指示下,广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江书光把这些钱存在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上。”
谢雨青称,她要求江书光出具收据,江书光称只能给银行开具的汇款单。
对于上述钱款,江书光则表示: “广平县财政提前把60万工资垫付给了湖北工人,我们就让贾银停把钱还给县财政。打到我个人账号我再转给县财政,所以公安不需要开任何手续。”
江书光向澎湃新闻出示了贾银停写的悔过书:“我自愿先垫付县财政为华同阳预付的工人工资56万元,对于处理的结果华同阳能否有能力还他应还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万一华同阳没有能力出钱,就等于我为县财政交税了。”
就在60万元到账的当天,贾银停即被取保候审。谢雨青称,他回家后将自己的遭遇以及公安局要他60万的情况发到了网络上,不久,广平县公安局便打电话要求其删帖。
2014年1月,广平县公安局把43万元打入谢雨青个人账号。
在问及为何要将43万打入谢雨青账号时,陈玉建向澎湃新闻表示,后来经核实,贾银停实际欠工人工资17万,按照贾银停及其家属的意愿退回贾银停个人43万元,余下17万依照贾和谢的意愿上交县财政,作为县财政先期垫付工人的工资。
谢雨青所称的“发帖退钱”之说,并未得到广平公安的证实。
贾银停的辩护律师吴迎成认为,本案中农民工的工资应由华同阳支付,贾银停没替华同阳垫付的义务。此外,将钱款打给民警的个人账号,也不符合相关规定,也没有证据体现相关欠款实际用于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三度取保四度被捕
除了尚存争议的60万元问题外,贾银停案本身也一波三折。
2013年7月28日,也就是事发后的第5天,贾银停被广平县公安局带走调查。江书光向澎湃新闻提供贾银停第一次取保候审前所写的悔过书,悔过书称交钱“就当是为县财政交税了”
据谢雨青回忆,当天下午4点,贾银停被乡政府工作人员叫去交代情况。不久,两名身穿警服的公安便带其去湖北工人入住的宾馆,并当着湖北工人的面宣布他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广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贾银停的辩护律师吴迎成告诉澎湃新闻,2013年8月4日,在贾银停刑事拘留期间,广平县公安局将贾银停罪名就变更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对此,陈玉建也予以证实:“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安抚上访工人情绪,据湖北工人描述我们认为贾银停涉嫌非法经营,后查实为寻衅滋事。”
而后,贾银停先后两次被取保又两次被捕。2014年4月12日,贾银停第三次被取保候审。
2014年10月9日,本案终于有了一审判决。广平县人民法院认定,大屯砖厂断电一事与贾银停有关,贾银停虽未亲自参与殴打湖北工人行为,但其作为砖厂经营人,在王荣坤告知其发生纠纷后,采取不当方式处理。故判贾银停构成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贾银停上诉后,2015年4月9日,邯郸中院认为本案原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故撤销原审判决,将本案发回广平县法院重审。
谢雨青称,5月8日,贾银停去取邯郸中院的重审裁定书时,同时收到了广平县法院的逮捕通知。
逮捕通知书显示,贾银停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广平县法院5月8日决定,由广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澎湃新闻对此致电广平县法院,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江书光则对澎湃新闻称,贾银停案需公安不断侦破,“一旦有新证据,公安就会再次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