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路面硬化未完成 开发商铺条红毯就交房(图)
收房本是件高兴事,可是西安两个小区的业主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两个小区里的道路硬化尚未完成,一些应该完备的设施也没完全到位。
为什么开发商要急急忙忙地交房呢?有业主认为,这是因为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到了,开发商想免除违约赔偿责任。
路面硬化未完成铺条红毯就交房
业主想装修,材料都运不进来
华商报讯(记者 马虎振)“小区里楼与楼之间还是裸露的土质地面,道路硬化尚未完成,绿化也没做,开发商就通知交房了。辛苦半辈子攒钱买房,就这样收房心里实在太憋屈!”2月22日上午,位于西安东三环东侧的合能十里锦绣小区二期院内,赵先生等多名业主看着眼前的空地和一条铺了红地毯的通道,十分郁闷。
实地查看:进小区要穿过商铺 红毯下路面未完工
22日上午,赵先生等业主带着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进小区并非从大门进入,而是通过小区南边一个临街商铺进入。顺着简易楼梯进去,首先看到的是物业临时办公地点,几名物业人员正忙着给业主办交房手续。从办公室门前的通道往里走,就进到小区院内。
从入口处向院子里看,楼与楼之间大面积的空地还是土地,沿着西侧隔离栏,铺着一条长长的红地毯,隔离栏东侧正在施工。走在红毯上,脚下似乎是硬化过的路面,但并未完工。
赵先生的新房在27号楼二单元12层。进了单元门,一楼候梯间的灯不亮。12层的走廊里,墙上有消防栓,但未见消防水带。
赵先生的新房门口贴着《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验收结论全部为符合要求。入户门门框上面有很宽的缝隙,赵先生试了试,可以把手塞进去。天然气入户管道已安装,但赵先生说,据他了解,小区天然气管道尚未和天然气主管道连接。
赵先生还说,二期大门是朝东开的,而东边还在施工,即便收了房想装修,材料也进不来。
物业说法:三批次房屋全交完 才能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
物业人员表示,他们和开发商是一家,但各自独立核算。目前交付的是25号、26号、27号楼,已有不少业主收了房,物业费从2月1日收取。
业主们询问是否能出具“两书一表”?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不能回答。之后,来了一位姓魏的女士,自称是物业项目经理。她表示,“两书一表”中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已合二为一,业主收房时就会拿到,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目前还没有。这是因为二期的房子是分三次交付的,这次交付的是第一批。等三批次房屋全部交完,才能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五方验收表”和“分户验收表”都已经有了。虽然是从2月份开始收物业费,但可以赠送业主3个月物业费,实际上从5月1日开始交。至于绿化,待天气条件允许后会做到位。
这位女士表示一切会按照合同来办。但业主拿出合同,翻到有关交房条件的约定条款,让她逐一对照时,这位女士又说对这些条款并不了解。
管理部门:通过竣工验收 是交房的法定条件
业主认为,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16年1月底,但这样的情况他们认为达不到交房标准。开发商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免除违约赔偿责任。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表示,通过竣工验收才能交付使用,这是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条件,而竣工验收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五方验收”为主,“五方验收”由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竣工验收合格以后还要进行消防、人防、环保、绿化、档案、规划等综合验收,综合验收通过后才能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合能十里锦绣项目属西安市灞河新区管委会管辖。灞河新区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表示,将安排人员到该小区现场调查。23日下午,该工作人员回复称,业主反映的绿化未完成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另外建设方尚未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其他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如达不到交房条件,业主可拒绝收房。
陕西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韩朝泽表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同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在交房时如果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而导致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法规链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水电不完备土路都是坑
小区大门仅有框架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小区道路还未硬化,到处是土坑;电表箱内电表还未分户……但龙记国会山小区却让业主来收房。开发商称,业主急着要装修,而土路并不影响装修。
“小区里道路还没有硬化,到处是坑,水、电、气还不完善,开发商就让收房!”2月23日上午8时,西安城北龙记国会山小区的业主向华商报投诉称,拿着《龙记国会山收房通知》去收房,却发现根本不具备《购房合同》中的收房条件。
这位业主认为,开发商匆忙交房,是为了逃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因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2015年12月28日交房,但最近业主才收到交房通知。
2月23日上午10时,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大门仅建设了框架,小区内道路全都是土路,且凹凸不平。在小区3号楼内,门口保安称,目前电梯只能坐人,不能载物品。楼道里的电表盒内仅安装了电线,没有电表。上下水管道管线还未安装,消防设备也未完全布置。
针对是否具备交房条件的问题,2月23日上午10时30分,龙记国会山小区所属陕西聚安实业有限公司收房现场负责人耿某表示,该小区购房者多为附近一家建材城的老板和职工,其中多数人强烈要求先收房装修,考虑到小区装修施工工期等因素,才让业主收房。目前水、电已开通,小区道路虽然是土路但并不影响业主装修,因此不存在强行收房。
对于电表盒中未安装电表的问题,耿某解释,为鼓励业主及时装修,该公司2016年7月1日前对小区业主水、电费全免,因此有无电表并不影响。而小区道路硬化即将动工,天然气将在道路硬化后由天然气公司来施工。
针对业主质疑是否具备收房必备的“两书一表”问题,耿某表示,目前有《西安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西安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需要一年半左右才能办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