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应用的通知

02.06.2016  20:38

粤民函〔2016〕741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做好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设的通知》精神,我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以下简称“法人库”)建设,从2015年5月批准立项至今已取得了初步的建设成果。“法人库”综合服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综合监管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公开系统、信用代码管理系统和数字证书认证及电子印章系统,以及社会组协同平台(简称“粤社通”)已经建成并即将交付使用。为更好地用好“法人库”,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从5月10日起,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撤(注)销,年检业务均实行网上办理。

  二、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和密匙“UK”的配发和“粤社通”操作使用培训工作,由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分片协调组织实施,联系人:赵将,电话:18664476006。新信用代码证照(18位信用代码)的换发同步实施。

  三、社会组织协同平台集成的数字证书、在线云签章、移动办公、数字签名等功能均需使用密匙“UK”,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和密匙“UK”由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提供,并收取介质费和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运营服务费。

  收费标准:介质(密匙“UK”)费100元/个(一次性);每个组织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等运营服务费200元/年。

  四、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结合年检、变更、换证等工作,及时采集、更新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确保“法人库”各项统计信息的及时、准确。没有录入或漏录存量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的登记管理机关要尽快组织力量于5月10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信息采集目录将采用电子档形式发放。

广东省民政厅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