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治,中国社工新使命
年轻的中国社工从诞生那天开始就紧密地与中国命运联在一起。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解决转型期社会问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国各界广泛共识,是我国民意的“最大公约数”,也是党和政府在21世纪战略性决策和重要部署。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社会治理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层面。
国家各级政府为了人民福祉,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要构建“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结构,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的社会管理格局。广东省则更为具体地提出了要“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设,深入开展幸福村(居)创建活动和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在城市社区推进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在农村社区创建“六好”新型和谐农村示范社区。作为广东省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广州市,创新性地提出依循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思路,完善街道“一队三中心”的运作机制,构建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居民自治为目标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大力推进“五个一”工程,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以及“管理民主、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守望相助”的“幸福社区”。
然而,由于我国城乡社区治理主体单一、社区社会组织发育不足、街(镇)与村(居)职能错位、基层群众自治弱化、社区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不但成为制约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效能发挥的主要因素,也阻碍了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形成。
而一开始就扎根于基层的中国社工,自然明白社会治理问题所在,以及清楚社区治理的任务和方向。以“助人自助”为目标的中国社工,一直以帮助案主认识自我,提升案主适应社会的能力,激发案主自身潜力的发挥为己任,本着案主自决原则,让案主自己学会自己解决问题,最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因此,在社工同仁看来,社区治理的任务和方向就是“社区自治”,并以此作为新时期服务社会的使命。
中国社工认为,“社区自治”是社区治理模式的发展方向,主张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探索社区内议事层与执行层分开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形式;在基层社区构建一个能容纳包括各种组织主体在内的治理框架,形成一个以社区自治为基础的,党政融合、条块整合、多元互动的社区共治架构;以“公共服务”来建构服务社区,以“政社分离”来建构自治社区,以“草根组织”来建构民主社区,以“扶弱济贫”来建构温馨社区。与此同时,政府的介入起到了弥补社会自治能力不足的作用;应以合作主义理念处理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协同治理城市社会的关系问题;改革现行的社区公共行政体制,搭建社区居民自主参与的制度平台;社区服务可以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缺陷;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有利于社区自治,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有助于多中心供给模式形成;以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分离为核心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适应国家治理结构转型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共服务型政府和群众自治型社区的共生、互补和双赢。
社区治理是社会管理的核心,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旨在实现规范社区行为、协调社区居民关系、解决社区问题、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社会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就是“社区自治”。
“社区自治”不但是社区治理的目标,也是中国社工在新时期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