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署和倡导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为贯彻落实2月29日全国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工作视频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倡导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广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向全省全体公职人员发出倡议书,号召“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
《通知》指出,清明节是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也是我省扫墓祭祀比较集中、森林火灾高发的时段。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大的山火、不出现火烧连营,确保人员安全。
《通知》要求,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入山路口、坟墓集中区域设置警示牌、标语、横幅,强化群众安全用火意识。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消防员逐家逐户上门宣传森林防火和殡葬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着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发挥公职人员、村委会干部带头示范,积极引导、教育群众移风易俗,采用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大力宣传因上坟烧纸、烧香烛等不文明祭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通知》要求,严控野外火源,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监督力度,安排镇村干部、林业员和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坚决管住森林防火区内各类野外用火。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统筹协调林业、民政、公安、工商、旅游等部门,对坟山、墓地、森林景区等重点火险区域、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坚决堵住火灾源头。在森林防火区内的公墓,当地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其排查火灾隐患,加强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联合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及时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
《通知》要求,加强值班值守,科学处置火情。各地制订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和群众祭扫应急预案。清明节期间高度戒备,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扑火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