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禾花雀快吃没了!盘点舌尖上的濒危物种
迁徙季节上万只一起飞过田间的壮观场面一去不返
黄黄的胸肚,叫起来叽叽喳喳,身材只有不到巴掌大,这是一种可爱的小生灵,它的名字叫“禾花雀”,可能你不知道它还有一个学名叫“黄胸鹀”。每 年冬天,这种繁殖于欧亚大陆北部的小候鸟会飞到中国东南沿海或部分南亚国家过冬。可是,在有些食客的眼中,这种可爱的小生命被称为“天上人参”,认为大 补,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禾花雀遭到了灭绝性的捕杀。2013 年 11 月 26 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禾花雀(黄胸鹀)由“易危”级别提升至“瀕危”级别。即便是这样,记者在广州市内走访时发现,还有食肆在烹饪这濒危的 小生命。
记者走访:还有食肆烹饪叫卖禾花雀
一家位于广州市血液中心旁边的食肆,表面上是一家喝茶的茶舍。在服务员提供的菜单簿上记者没有看到禾花雀的身影,当记者问有没有禾花雀时,服务员拿出另一张菜单,上面写着“特惠菜式:清蒸/焗广西禾田野雀15元/只,150元/打”。
“禾田野雀是指禾花雀吗?不会是普通的小麻雀吧?”
“是的,禾花雀骨头很脆,骨肉都可以吃,普通麻雀不是这样的,我们不会糊弄客人的。”
“好像比传说中的价格便宜。”
“这是体形很小的禾花雀,10月~11月才是吃禾花雀的最好时间,那时的禾花雀体形大一些,我们卖48元/只。”
“你们的禾花雀哪儿来的?”
“从广西来,我们一次买100~200只。”
“可以把没烹饪的禾花雀拿过来看看吗?”
“买回来时都已经杀好了,冷冻在冰箱,客人点了才会在油里面解冻。”
记者坚持要看尚未解冻的禾花雀,服务员用碗装了两只从厨房拿了出来,只见这两只全身被拔光毛的禾花雀通体发红,两只黑色的眼泡隆起,嘴巴和脚都已被剪掉,腿上的骨骼纤细,它们的体形很小只有手掌心大小。
佛山曾在1997年前举办过“禾花雀节”,专门设置了禾花雀市场,仅1996年该市场禾花雀的交易数量就达数百万只。在民间保护人士的反对声 中,1997年5月17日广东省林业厅发函,取消了上述美食节。记者从佛山媒体人处得知,去年当地媒体在暗访中发现佛山里水有买卖禾花雀的交易市场。
记者走访佛山里水商贸中心一带,一个生意人说:“今年没有卖禾花雀,因为管得特别严。”记者又找到里水商贸中心的菜市场,一位卖鸡肉的商户说:“现在哪里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卖啊,会有警察抓的。”
现在,禾花雀在广东的生存情况究竟如何?“让候鸟飞”公益基金项目的公益人士在广东进行了一番调查。该公益基金项目官员田阳阳给记者出示了他们的调查结果,结果是触目惊心:目前,在广东已很难看到禾花雀的身影了。
禾花雀喜欢在平原的灌丛、苇丛、农田等低矮植物构成的环境中活动,常常结成较大的群体,穿梭于农田苇丛之间,群体大小不一,“大群逾500只以上,小群则仅有50只左右,在迁徙季节甚至可以看到上万只一起飞过的壮观场面,由于大量的非法捕捉,这种场景已不多见”。
《中国观鸟记录中心》广东省黄胸鹀的数据,发现最近时间所观测到的最多记录是:观测者在2004年10月2日于肇庆市永安镇江溪村观测到50只 禾花雀。2003年~2013年都是一些零散的数量,1~30只不等。广州观鸟人士“@友真自然爱好者”说,她观鸟3年,“在野外根本就没有见过黄胸 鹀。”
东莞市沙田镇一位捕鸟人反映,两三年前一网捕到的上百只鸟中,幸运时只有一两只禾花雀,基本上很难抓到。湛江市吴川兰石镇当地人告诉前去调查的 公益人士,该镇曾一度因禾花雀出名,在当地野外可以看到很多禾花雀,一到迁徙季节,镇上的大街小巷都会贩卖禾花雀,很多食客慕名来吃。因过度捕食,如今 “盛况”已去。
“目前,很难看到禾花雀了,人为捕杀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也不排除禾花雀栖息地环境的破坏等因素。”广东省昆虫研究所研究员、鸟类生态与进化研究中心负责人邹发生说。
禾花雀捕杀情况:迁徙途中被人为大量捕杀
禾花雀虽小却被有些食客当作是“天上人参”,坊间流传着“宁食飞禽一两,莫食地下一斤”的说法。为了吃到这种“大补”的美味,禾花雀从北向南迁 徙的途中就被人为捕杀。最猖獗的时候,大量冰冻禾花雀从天津、浙江、湖北、湖南等地通过公路和铁路,被源源不断运往南方,分发到东莞、佛山等地市场、食肆 和酒楼。
捕杀禾花雀的案发地遍布其迁徙的主要通道上。2000~2013年仅媒体报道的查获捕杀禾花雀的案例就有28宗,最多时,广州和韶关查获的被捕杀禾花雀数量达到10万多只。
随时间推移,广东地区捕杀禾花雀的数量急剧下降,2008~2013年广东以北地区的捕杀数量在增加,主要有辽宁、河北、天津、湖北、湖南、浙江、安徽、广西等地,其中数量最多是去年11月安徽查获的2万多只。田阳阳说,媒体报道中显示天津等地查获的都是运往广东的。
“粤鸟行动”的公益人士彭宇说,他们在雷州半岛走访时发现,到候鸟迁徙季节时,雷州半岛沿海的村庄不管是田间地头,还是海滩水塘,在候鸟经常活动的地方拖起大网捕鸟。
公益人士呼吁
保护禾花雀
2000年8月,中国国家林业局就将禾花雀列为三有物种(《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不久,广东 省也将其列为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明令禁止捕杀、收购、出售禾花雀,一经发现,要给予没收,并对违反者处以一万元 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捕杀、收购、出售国家“三有”和省重点保护动物,个人经营额达到五万元,单位经营额达到五十万元,也可依法追究非法经营罪。
对此,公益人士呼吁,在捕猎环节,不仅仅在广东省,辽宁、河北、天津、湖北、湖南、浙江、安徽、广西均有禾花雀的非法捕猎行为。国家林业局应当 协调全国森林公安联合针对禾花雀(黄胸鹀)保护进行全方位的普法宣传,集中力量进行巡护和执法,对专门进行禾花雀盗猎进行流窜作案的盗猎分子及时抓捕和严 惩。
在流通环节,在广东省出入境的主要关卡,对机场、车站等交通要道进行不规律的重点巡查,对出现禾花雀的非法运输案件,即追究法律责任,立案并进行社会通报。但仅仅针对“捕猎”和“销售”环节还不够,对消费野生动物的顾客,也要制定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