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充分彰显政策温度

12.10.2018  11:13

  ■ 丁家发

  国家医疗保障局10日发布通知,经组织专家按程序与部分抗癌药品进行谈判,将阿扎胞苷等17种常用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

  抗癌药品价格一般比较贵,很多品种至今未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价格不菲的抗癌药导致不少家庭“因病致贫”,少数患者甚至无奈放弃用药和治疗躺在病床上等死。

  现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阿扎胞苷等17种常用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且平均降价幅度达5成以上,可以说解决了很多癌症患者的燃眉之急,切实减轻了他们的家庭经济负担,彰显了政策的温度。

  在此次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17种抗癌药中,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价格,这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56.7%;谈判后的支付标准比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可见,这17种常用抗癌药的降价力度非常大,等于减少了一半以上的用药成本。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后,既节省了大量医保基金,又相对减少了患者自付部分的费用,对患者来说用药成本降到了最低限度。这样,大多数普通家庭的癌症患者,也就能承担起抗癌药品的费用。这项医保惠民政策,可谓让广大患者看到了希望。

  国家医疗保障局的通知指出,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也就是说,这项医保惠民政策,已基本上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所有患者包括在内,但好事一定要办好,各地各级政府及医保部门应按规定时限,抓紧做好这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使广大患者能够尽早得到实惠。

  期待更多的抗癌等药品能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并进一步简化医保报销流程,加大报销比例,要让民众看病不再贵、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