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道收费调查:2000公里航程至少收7种费
各种费用眼花缭乱
港口建设费、船舶港务费、码头服务费、领航费、过驳费、垃圾处理费、船舶电台频率占用费……近日,半月谈记者跟随一艘货船从重庆江津开往江苏扬州,在2000多公里的航程中,各种费用令人眼花缭乱,一些集装箱船过半运费用于交“费”。
记者登上的是一艘载有5000吨磷矿石的干散货船。刚上船,货船大副就给记者出示了船舶港务费和综合服务费的发票,发票显示这两笔费用分别为1950元和6517元。“船舶港务费是由海事部门收取,综合服务费是由港口收取。”这位大副说,除了这两笔费用,船舶在出港前还要向海事部门缴纳港口建设费,港口建设费按载货吨位收取,从重庆出发的货物每吨收取2元左右。
重庆江津港至主城区是70多公里的自然航道,为了保证航行安全,货船交了2000元的领航费,请了一名领航员领航,顺利驶过自然航段。
经过3天的航行,船舶抵达湖北宜昌的三峡大坝前。由于需要排队过闸,船舶交了50元锚地费,在坝前10公里左右的沙湾停靠。记者了解到,这些锚地系当地村民在江边违规建造,靠泊安全无法保障,但政府提供的锚地数量有限,企业建造的锚地,费用又要翻倍。为省钱,大量船舶停靠在这种收费低却无法保障安全的锚地。
在3天的待闸时间内,这位货船大副乘车去宜昌海事部门交了2000元的船舶电台频率占用费。他说,这种费用一年交一次。
货船通过了三峡大坝,进入长江中游湖北枝江段。这里江面宽阔,江水较浅,需要过驳才能安全通过。货船将700吨货物转运到过驳船上,航行一百多公里后,又将货物过驳回货船上,过驳费共计8000余元。
又经过5天时间的航行,货船到达江苏省扬州港。在这里,又交了1950元的船舶港务费、7020元的码头综合服务费、300元的清仓费、100元的垃圾处理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长江航运普遍不景气,这艘载货5000吨的干散货船,从重庆至扬州的运费不足20万元,而各种费用就交了4万余元,相当于总运费的20%。相比于干散货船,集装箱船需要交的费用更多,甚至可占运费的一半以上。
航运企业步履维艰
“货船所交的费用主要是两类,一是行政事业性规费,一是服务经营性收费。”重庆航交所原董事长何升平说,港口建设费、船舶港务费、船舶电台频率占用费属于行政事业性规费,由交通部门收取;其余收费,为市场主体之间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重庆海事局规费征稽处处长王昌模告诉记者,海事部门只是相关行政规费的代收单位,相关费用收取后直接进入财政部门的专户。据王昌模介绍,船舶港务费方面,重庆海事局去年征收了约9000万元;港口建设费方面,由于对很多货物采取了免征,重庆去年约征收2800万元。作为交通运输部管辖的海事部门,重庆海事主要征收长江干线的相关规费,支线河流的相关规费由地方海事收取。
“一个装有270个标准箱的集装箱船,一个往返的总运费50万元,减去26万元的各种费用,再除去6万元的人工费,18万元的燃油费,基本所剩无几,甚至入不敷出。”一家集装箱公司的负责人说,近年来航运公司效益不好,多数企业都在咬紧牙关过日子。
重庆市水路运输行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重庆200多家货运企业,除液货危险品运输和载重汽车滚装船运输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以外,散货运输企业和集装箱支线运输企业若无政府的财政补贴,至少八成将处于亏损的状态。
为长江航运“减负”
受访的业内人士及专家建议,目前长江航运效益不高,种类繁多的收费更让航运企业负重难行,在国家大力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的背景下,亟须对长江航运各项收费予以规范,对不应当收取的予以取消,对应当由市场决定的予以规范。
一是建议对港口建设费、船舶港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免。重庆市水路运输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水运企业普遍面临的生存压力,应从政策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将港口建设费、船舶港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以减轻航运企业负担。一些专家也表示,虽然这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被设定了一定的用途,但在具体操作时并不透明。
二是对过驳费、码头综合服务费等市场经营服务性收费予以规范。受访的航运企业负责人称,虽然码头综合服务费、过驳费等费用,表面上是由市场决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但由于垄断等情况的存在,航运企业往往没有议价权,“人家要多少,就得给多少”。
他们建议,一方面国家对相关收费进行清理规范,打击垄断行为;一方面,引导航运企业成立联盟,帮助其在市场中获得更大的议价权。(记者 韩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