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支持我省专家参与国家科技咨询工作并予以经费报销补助的公示

21.12.2018  17:50

粤科公示〔2018〕53号

  为鼓励支持我省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科技咨询工作,为国家科技决策和管理贡献广东智慧,省科技厅于2018年10月16日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鼓励支持我省专家积极参与国家科技咨询工作的通知》,对广东专家参与国家科技咨询工作,邀请部门(单位)或专家所在单位无法报销差旅费用的,由省科技厅予以资助。

  截至目前,共有4位广东专家参与了国家科技咨询工作并申请相关补助。经核,拟同意对以下4位专家差旅费用予以补助,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21~25日,共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电 话:020-83163837、83163261
  传 真:020-83548567

  附件: 2018年我省专家参与国家科技咨询工作首批经费补助表

省科技厅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