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子租来房子转手卖了168万 其已潜逃出国
比起简单粗暴、没有技术含量的明抢,下面这位骗子“高招”许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买房时,要查产权、查地址、查抵押、查业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南都讯 记者饶丽冬 谢亮辉 张志韬 “买”的房子住了6年,真正的业主突然现身,吴先生这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一女子以在房管局认识领导为借口,向多人“售卖”“无产权”的房子,这些房子实际上是租来的。据8名受害人反映,共被骗168万元。目前,嫌疑人已经出国,警方已经办理网上追逃。
“买”了6年,房子是别人的
吴先生夫妻住在荔湾区宝源路宝源北街。2008年6月,他们从一名朋友刘毅荷手上“买”来了这所房子。“我们跟她认识有十年了,所以才会这么相信她”,吴先生说,夫妻俩当时正在找房子,刘得知后就主动联系上他们。
“她说有几处违建的房产,是没有房产证的,她认识房管局里的人,可以帮我们办出房产证”,吴先生说,该房屋地段好,有70多平方米,一共只需要68万元。两夫妻觉得很划算,又因为是朋友,便决定买下来。
“刘毅荷说先交18万元,等房产证办出来了再把剩余的结清”,吴先生与妻子住进了房子,虽然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但因居住期间没有任何问题,自己也就一边住一边等,“刚开始,她说奥运期间查得很严,过一段时间再弄房产证。”
2010年1月5日,刘毅荷告诉吴先生,在同一栋楼有个大一点的房子,可以原价置换,两人于是欣然搬过去了,“刚搬了个新房子,房产证就要重新办了,所以又拖着没有给。”
如果不是真正的业主现身,吴先生夫妻可能会一直被蒙在鼓里。去年12月,一名姓陈的男子突然找上门来,称房屋没有交租。“我们是业主,怎么需要交租?”直到看到该男子出示的房产证,才知道对方是真正的业主,而自己多年来一直被骗。
吴先生马上联系刘毅荷,发现其手机已经不通,其家人均表示不知道她的下落,也不知道她转卖房子的事情。“我看她的房子很好,还介绍给了我的大伯和两个朋友,他们每人也是交了10万-16万元,这些房子也都不是她的,”吴先生说。
租房,再转手“卖”出
吴先生后来了解到,除了自己之外,还有五六名受害者。受害者杨女士表示,刘毅荷是自己女儿同学的家长。“2007年底,刘毅荷说认识荔湾区房管局领导,有能力拿到房管局的公租房出售”,杨女士表示,刘毅荷告诉她,这种公租房有两种交易方式,“一种是给多少万卖一件房子的租簿,然后在每个月交200元至300元租金,另一种是直接把房子买下来”。
杨女士表示,刘毅荷说话十分有感染力,“她一再保证能拿到房产证,并且以后还能当商品房交易”,2008年1月至2012年初,杨女士先后支付了88万元,购买“公房产权”。2014年3月,刘毅荷再没有与其联系。
刘毅荷租给吴先生等人的房产,大部分是通过一家叫万安地产的房屋中介租来的。该中介的工作人员冯先生表示,刘毅荷在万安地产至少同时租有两三套房屋,有些房子租约满了,她又会寻找新的房源。“我们就根据她的要求给她提供房屋,联系业主,出租手续都是正当的,我们不知道她用这些房屋来做什么”,冯先生说,租房时她表示房屋是租给员工住的,不会有大问题,由于一直有交租金,业主也很少上门查看。
嫌疑人已出国 警方办理网上追逃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刘毅荷的手机号码,一名女子接了电话,听说是找刘毅荷的便立刻挂断。目前,荔湾区逢源派出所已将吴先生被骗一事以诈骗立案,并表示嫌疑人刘毅荷已经出国,警方已办理了网上追逃。
(线索提供:朱先生100元)
律师:购房时,先到房管局查册
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表示,“违章建筑没有产权,是不可以买卖的,公租房也是不能买卖的。所谓的公租房买卖实际上是将租赁权出售,这是违法的,不可能办理过户手续”。陈律师提醒,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局查册,查明业权人的真实性、房产证的地址和真正的地址是否相符、物业是否抵押或被查封;其次,确定售房者是否业主本人,如果不是,需要持有业主出具的委托书;最后,在手续未办理完全时,尽量不要一次性付清款项,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