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官员被控受贿16万美金 称是为母治病
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惠东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长黄祝南及哥哥黄祝明被控受贿一案,昨日上午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继该县副县长庄伟平之后的又一名被公开审理的县领导。同时受到审理的还有黄祝南的哥哥黄祝明。昨日庭审后,律师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发难。然后,律师还申请审判长回避,导致庭审暂停。
指控:索要16万美元
惠州市检察院指控黄祝南及其哥哥黄祝明受贿。立案涉嫌的受贿只有一单,金额16万美元。
惠州市检察院起诉称,2007年11月,惠东县常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惠东县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惠东县人民政府同意该公司在惠东县平海镇南海湾建设“北大教授村”项目。2011年6月,因整体规划变更,双方补充协议将合作项目调整为在平海镇碧甲一带开发“华大基因基地”项目。
时任副县长的黄祝南分管招商引资。其哥哥黄祝明则从事建筑工程、建材生意。2011年7月,黄祝明向弟弟黄祝南提议以母亲生病需要购买进口药为由,向常青公司索要16万美元。黄祝南表示同意,后由黄祝明向惠东常青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生索要16万美元。杨某生经请示深圳总公司老板张某田同意后,将16万美元通过黄祝明行贿给黄祝南。2013年6、7月间,张某田因害怕案发,遂要求杨某生索回16万美元。后来,杨某生通过黄祝明向黄祝南索回该16万美元,并根据张的安排进行保管。2013年9月16日,侦查机关从杨某生处扣押该16万美元。
辩称:是借贷后“退还”
检察院宣读起诉书后,黄祝南对起诉书所提起的事实拒不承认。他陈述,当时是自己的老母亲患了肝癌晚期,作为孩子,兄妹几人都四处打听良医良药为老母亲治病。后来打听到,一种进口药可以有效治疗,但很贵,三支就需要16万美元。
黄祝南说,他们却拿不出钱买这种药。后来,有一次,哥哥黄祝明带杨某到其家里吃早餐,餐后喝茶,兄弟聊起母亲的病,提到进口药很贵,缺钱买药。事后,杨某通过黄祝明,拿出来16万美金,用于给母亲治病。
黄祝南表示,这笔钱是借贷,还说后来母亲去世,钱没用,一直放家里没动过,中间因工作繁忙,忘记退还,但最后还是退回给杨某。
现场:律师与审判长当庭“争辩”
庭审一开始,就因为证据问题,辩护律师与审判长“争辩”。黄祝南聘请的辩护律师向审判长提出,当事人的相关口供是被审讯时,受到胁迫、引诱才供认,属于非法证据,要求审判长查实。休庭十分钟进行合议。十分钟过后,审判长宣布不存在非法证据,法庭继续开庭。但是律师又提出,开庭前已经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法庭没有答复,又指审判长阻止律师讲话、不公正等理由,要求审判长回避审判。一通争吵后,审理没办法继续下去,由于审判长回避,需要报请院长批准,法庭又经过合议后,暂停审理。
针对法庭律师与审判长的“争辩”,一些旁听家属不满,有家属表示,律师不应该跟法官“争吵”,得罪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