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运营分析:解开企业巨额存货秘密

08.06.2015  18:52
      (《中国税务报》2015.6.3)某能源化工投资企业财务信息显示:增值税税负率突降,企业商品存货额同比激增4000倍。果真如企业所说是商品滞销?还是另有原因?评估人员通过深入研究企业经营特点、商品特性,找到了答案。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以涉税疑点信息为线索,对广东某能源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纳税评估,查明该企业通过长期挂账方式隐瞒库存商品销售收入3698.29万元。该局追缴企业增值税税款628.71万元,并加收滞纳金7.22万元。 

  企业财务指标疑点突出 

  某能源化工投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主要从事金属及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制品等大宗能源化工产品的销售业务。天河区国税局评估人员在对该企业销售类财务指标进行分析时发现,企业经营信息疑点突出。 

  其一是销售额陡增。该企业2013年销售额为8.6亿多元,与2012年的1.9亿多元销售额相比增加了334.25%。 

  其二是税负率突降。2013年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为0.0075%,比2012年0.029%税负下降74.14%。销售额与税负率“倒挂”情况异常突出。 

  其三是库存商品激增。财务信息显示,2013年,该企业库存商品期末余额为3658.97万元,比2012年的0.86万元增长了4278.12倍,企业经营类指标大幅度波动。 

  经过分析,评估人员认为,该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和少缴税款的问题,随即向该企业发出《纳税评估质询书》,要求该企业针对疑点进行自查,并向税务机关解释2013年1月~2014年10月期间,企业库存商品额度剧增的原因。 

  该企业自查后表示,  2013年因客户要求在10月底购进了一批膨润土(以蒙脱石为主要成分的非金属矿产)。后由于该客户违约,这笔膨润土交易未完成,库存商品期末余额较大是因为企业积压了大批膨润土。 

  掌握经营特性解开存货秘密 

  评估人员认为,企业自查后的回复信息,无法合理解释并排除其经营指标异常波动,以及其巨额存货积压的疑点。 

  通过对能源化工投资行业调研分析,评估人员了解到,该行业具有单笔业务金额大、资金流转速度快、不设置仓库、易受“三角债”影响和以销定进等经营特点。 

  结合手头掌握的该企业信息,评估人员分析认为,该企业的经营符合行业特点,基本上均从事大宗商品交易,毛利率很低,企业经营模式是先确认买家再联系卖家,产品销售采取“快进快出”的方式,货款结算的时间通常为7天~10天。通过这种营运方式来确保资金快速回笼。一般情况下,企业不会出现商品长期积压的情况。 

  针对能源化工投资行业特点,评估人员决定将该企业评估突破口定在企业货物流核查上。 

  利用第三方信息渠道,评估人员了解到,企业账面显示高存货额的膨润土产品属购销途径单一、有一定专业性的特殊用途石化产品,需要贮存在干燥、通风等有一定限定条件的处所,并且保存期一般只有几个月时间。而按照企业账载信息推算,其账目上的膨润土已积压存贮近1年时间,明显不符合该产品特性,并且违背行业经营规律。 

  在对企业进行核查时,评估人员要求该企业提供存放该批膨润土产品的场地租约合同、场租费用、保管费用等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该企业无法提供,同时也无法说清该批存货去向。 

  评估人员随即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经理等进行了约谈,评估人员详细表述了能源化工投资行业的经营特点,向企业人员说明膨润土产品的存贮特点与产品特性,并在指出企业账目问题的同时,向该企业进行了税法宣传教育。最终,该企业负责人说出实情:该批膨润土产品共6250吨,已在账载会计期间对外销售实现销售收入3698.29万元,但未做账务处理并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收入。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依法补征税款,并加收了滞纳金。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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