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家税务局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
肇庆市国税局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有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主要落实政策措施如下:
一是落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 2013年下半年以来,肇庆市国税系统分两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对照税务总局文件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下半年认真落实取消“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和“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的核准”等三项涉税行政审批工作;2014年上半年对照《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国家税务总局2014第10号公告),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清理,明确除目录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外,一律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
二是落实 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 结合实际创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通过在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服务后台管理中心,实现纳税人发起涉税事项的“一站式”办理服务。优化后台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制约,定期深入基层倾听意见和纳税人诉求,认真分析基层问题困难,不断修订完善“一站式”涉税事项办理流程。主要成效: 人力资源有效配置。 后台管理中心承担纳税人发起的一般性涉税事项办理、个体双定户管理等工作,在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为税源集约化、专业化管理腾出资源。 执法风险有效降低。 国税部门在办理纳税人发起的部分涉税事项,有效由“管事制”代替“管户制”,改变了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一对多”的关系,逐步形成专业团队与纳税人“多对多”的管理格局,最大限度地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纳税服务明显优化。 通过设立后台管理中心和不断优化办税流程,大大缩减了办税环节,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的问题。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平均时间只需7.5天,比法定时间20天缩短62%;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根据不同发票种类办理时间由法定时间5天缩减为15分钟至2天,其中百元版发票领购做到即申请即办理领购;发票资格认定平均办理时间比法定办理时间5天缩短70%;其他单项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均比原办理时间大幅缩短50%以上。
三是扩大“营改增” 试点运行。 根据国务院相关决定,“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及扩围,2013年8月1日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1月1日将铁路运输及邮政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6月1日将电信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国税部门高度重视做好“营改增”试点深化和扩围工作,提出“前期周密统筹、中期积极推动、后期服务保障”的工作思路,通过制定工作方案、主动沟通协调、按时按质完成试点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开展培训辅导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多平台宣传等,多项措施保障“营改增”扩围顺利实施。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后,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704户,其中广播影视服务业55户,铁路运输及邮政业45户,电信服务业44户。2013年下半年至今,我市“营改增”企业共实现税收12409.08万元。税负变化方面,我市“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降低户共计减税5224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257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2654万元。
四是落实“营改增”应税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 目前我市仅有一家企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政策,该企业为国际运输零税率应税服务企业。2014年1-5月,申报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额共278万元,免抵退税188万元,其中应退税额6.4万元,免抵税额181.4万元。
五是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我市国税系统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成效明显。全市5000多户小微企业受益,该项优惠政策执行至今,已免征增值税328万元。
六是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税部门充分利用往年汇算清缴数据,对照小型微利企业的人数、资产、应纳税所得额标准,开展数据筛选,对可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企业,而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未享受优惠的企业,组织基层税收管理员开展逐户核查,通过针对性的核查方式,既宣传政策,又为企业今后准确申报,真正享受优惠奠定基础。小型微利政策是国家扶持企业发展又一重要政策,所得税科积极开展政策效应测算分析,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未雨绸缪地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应收尽收。 2013年以来,符合政策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减半优惠200多万元。
七是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加大对骗取出口退税打击力度。 积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强化出口函调质量,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准确严谨把握政策,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和评估工作,完善预警监控和分析评估指标,积极落实出口税收政策,增强企业竞争力。2014年1至5月,全市累计办理退税53,579万元,同比增长17.8%。
八是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政策。 全市国税系统大力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结合行业特点提升纳税辅导的针对性,加强规范性审核和落实备案手续,加强后续管理,发挥政策调控作用。据初步统计,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5600多万元,研发费加计扣除9500多万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抵免应纳税额770多万元,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11300多万元。
编辑: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