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树立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的师德标兵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作出突出贡献的德才兼备的在岗教师。
二、评选人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学为人师,行为示范,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学风教风优良,师德高尚,在师生中威信高。
三、评选名额
学校评选第二届师德标兵名额为10人,各单位可限额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推荐
6月28日前,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候选人的评选、公示活动,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二)述职评议
7月2日,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开展现场述职,评选出第二届师德标兵候选人10人。
(三)公示
7月中旬,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公示候选人名单和简要事迹。
(四)报学校党委审定
学校党委审定第二届师德标兵名单。
(五)表彰和宣传
经学校党委审定,学校授予“华南农业大学第二届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和宣传。获表彰人员将入选学校师德建设专家库,并作为今后市级以上师德标兵等师德先进人物的后备人选。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
(二)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三)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华南农业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师德标兵推荐一览表》(附件2)、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参照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行政大楼党委教师工作部916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朱永梅、卢菁 联系电话:85280043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