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第四期)全省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会〔2014〕57号
关于举办2014年(第四期)全省环境
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提高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执法效能,根据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岗位培训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厅定于2014年11月10日至13日举办2014年第四期全省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环境监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包括省级和国家级)的、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环保部颁发的“监察员证”)已过有效期的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执法人员。
二、培训内容
环境监察法律法规、“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解读、环境监察现场执法、环境监察概论、环境监察稽查办法解读、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环境监察指南和环境守法导则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3日(10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广州市东山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联系电话:020-87773722。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名额分配要求(见附件1)组织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环境监察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于11月7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培训单位(020-85574517),并发送电子件(见附件4 excel表格)至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不得超额派员,不得更改excel表格格式。
(二)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核环境监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报到时交会务组。
五、其他事宜
(一)培训地点地图见附件3,学员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培训单位联系。
(二)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费及培训期间食宿费由我厅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
白丹丹 18926150437 020-85520297(会务)
刘若瀚 18825083662(会务)
罗晓冬 020-87532503(省厅环监局)
传 真:020-85574517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略)
3.广州东山宾馆路线图(略)
4.培训合格证书档案导入表(excel电子表格)(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
2014年(第四期)全省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名额分配表
序 号 | 地 区 | 名额(人) |
1 | 广州市 | 20 |
2 | 深圳市 | 10 |
3 | 珠海市 | 10 |
4 | 佛山市 | 10 |
5 | 韶关市 | 15 |
6 | 惠州市 | 10 |
7 | 东莞市 | 10 |
8 | 中山市 | 10 |
9 | 江门市 | 15 |
10 | 阳江市 | 15 |
11 | 湛江市 | 15 |
12 | 茂名市 | 15 |
13 | 肇庆市 | 5 |
14 | 清远市 | 15 |
15 | 云浮市 | 15 |
16 | 顺德区 | 10 |
合计 | 200 |
备注: 请各地安排好工作,分配好培训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