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存“放小不放大”等问题 与公众感受存反差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被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从一批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到公布“权力清单”,一剂剂政府自我改革的“苦口良药”正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然而,专家指出,简政放权成效显现的同时,一些环节存在的问题影响了改革的“疗效”。
取消下放数量为何与公众感受有反差?
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以来,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要把原有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以上。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成绩之大有目共睹。但30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会上,有委员提出,审批项目数量的大幅减少和市场主体“松绑”的感受之间还有一定差距。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提出,下放的审批权比较多,但是真正取消的权力比较少,在放权当中存在放小不放大、放责不放权、放虚不放实的问题。
国务院审改办负责人何建中表示,从目前情况看,确实还有一些“真金白银”的事项政府部门还在审批,社会各个方面还觉得不够解渴,所以必须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到“减量、提质、增效”。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认为,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在逐步深入,举措与成效的显现还有一个过程,难免在公众感受上产生“迟滞效应”。
他表示,当前在改革中进行调整的项目都是政府、企业、专家、公众等各方已经形成共识,认为的确需要取消或下放的项目,而保留的项目中很多还没有达成共识。
“一方面,有些审批的确需要保留,不能‘一放就乱’。”董克用说,另一方面,有的审批事项背后的确是一些部门和地方出于利益而不愿放权。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说,有些项目名义上取消了,但把审批改为前置性备案,不完成备案就不能做,还是变相审批。
对于“放”“管”之间的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认为,不能只谈“放”,而要“放而不乱”。
“在减少审批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减少事前审批,并不意味着削弱事中、事后的监督,更不意味着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弃守。必须明确‘放’与‘管’的各自领域和边界,才能避免一放就乱的情况出现。”韩晓武说。
简政放权实际上是在考验政府如何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条件下更好发挥作用,做到放管结合,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而目前,一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跟进较慢。
“简政放权不是政府什么都不管,企业和个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样带来的只能是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混乱。”董克用说。
他认为,要给市场腾出更大的空间,还要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这就需要“开门搞改革”,建立一个让政府、企业、专家、公众等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展开公开、公正讨论的机制,共同确定改革目标,各方合力来“啃”简政放权的硬骨头。
此外,对于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应当做到,取消了,得管得住;下放了,要接得稳。当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较大,短时间内下放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但有些地方的制度建设和履职能力还跟不上。
有专家表示,提升承接下放审批权限地方政府的工作能力,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的重要一环。
行业协会应该起什么作用?
冯长根委员在专题询问时提出,目前一部分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给予职能方面的能力非常薄弱。
如何提升社会组织这方面的能力,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当中将加快培育规范社会组织。
改革中,一些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交由行业协会商会实行自律管理,这被普遍认为是将有关审批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行使。
对此,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和部分企业表示赞成,认为行业协会商会更贴近企业、贴近实际,能够在政府监管下承接好相关职能,符合政府向社会放权的要求。
不过,一些部门和一些企业也认为,目前多数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不到位,行政化、垄断化色彩严重,甚至被称为是“戴着市场帽子、拿着政府鞭子、坐着行业轿子、收着企业票子、给退休官员留着位子”的“二政府”,而其在人员素质、行为规范、经费保障和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又不如政府部门。
对此,董克用说,改革的方向是将更多的水平认定、资质评估等事项交给协会,但目前让协会承担这样的职能的确还显得较弱。
“在国际上,一个行业协会是自发的自律组织,而我们的行业协会过去更多是作为一个行业的附属,行政色彩浓厚。”董克用说,下一步需要推动行业协会改革,使其回归应有的运转方式、机制和组织结构,主要是减少过于浓厚的行政色彩,这个任务非常重。(记者 华春雨 刘奕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