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规定:路面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内须无广告
东莞时间网讯 路面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并将规范公路标志设置,增设展示地域自然、人文景观、公路服务设施和宣传交通安全文明等行业统一标志标牌。市政府昨日印发《东莞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突出治理公路路域“脏、乱、差、堵”
《方案》提出,我市整治对象为国道1条、省道6条、县道26条以及10条政府还贷乡道公路,合计全长929.5公里的路域范围。从2013年10月至2015年底,用2年左右的时间,突出治理违法广告、违章建筑、乱贴乱画、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公路路域“脏、乱、差、堵”等现象,进一步规范非公路标志、平交道口、过镇过村路段、货物集散地管理,依法取缔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努力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
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
《方案》称,整治行动要求,路面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系统顺畅,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等,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等。
据介绍,“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的要求,是根据《广东省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相关国家标准来制定的,而东莞不少城市主干道广告密集,且大都有合法手续,届时如何执行,目前市交通局也正在调研和摸底。
据悉,清理广告重点还在清理广告覆盖和清理路域范围内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的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覆盖或拆除公路沿线误导行车或影响视线的商业性广告标语,以及清理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现象和破旧牌匾。
各类指示牌要整洁、大方、美观
根据方案,市政府成立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交通局担任召集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18个单位参加。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整治,还将整治公路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公路标志设置,增设展示地域自然、人文景观、公路服务设施和宣传交通安全文明等行业统一标志标牌,要求达到整洁、大方、美观的效果,全面优化美化公路出行人文环境。(记者 郑俊彦 通讯员 欧阳婷)
■路况综合整治时限
2014年8月15日前:所有出市通道和重要省道干线(即国道G107和省道S120)
2015年8月15日前:其他5条省道、26条县道及10条政府还贷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