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 最高可奖百万元

02.06.2017  10:27

大洋网讯 为打击违法排水行为,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广州拟重奖举报者!昨日,《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规定了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只要被认定为有效线索,每次举报最低奖励300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的,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举报人隐私将受到严格保护

根据《办法》规定,广州市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水办”)负责受理违法排水行为的监督举报。规定了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包括:向河道、市政管网倾倒垃圾、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未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擅自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在畜禽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等。

市治水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5类行为是河道河涌黑臭的主要源头,且行为呈多发性、隐蔽性、流动性和夜间作业等特点,光靠政府部门难以完全发现,因此发动群众举报,开展全民治水活动。同时,通过有奖举报,也是对广大群众进行一场宣传教育活动。中山大学教授杨中艺则建议大规模宣传本《办法》,鼓励市民踊跃举报,让违法排污企业知道排污成本,对企业和个人形成威慑力。同时,他还建议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治水工作。

进行了举报,市民具体能获得哪些奖励呢?《办法》规定,提供违法排水行为线索,经认定为有效线索举报的,每次举报奖励300元。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市治水办在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对于市民的举报行为,市治水办要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与举报事项有关的任何信息;有奖举报信息由工作人员统一造册登记、递送和保管,举报人情况不纳入电子平台管理。有关单位或部门因职责需要查阅举报材料的,须经市治水办主要负责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查阅举报材料。 

有奖举报的5类违法排水行为

(一)直接或者间接向市政管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排放垃圾、粪便、废渣、施工泥浆水、施工废弃物、生活污水、餐厅污水、污水处理后的污泥、未经处理的养殖废弃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工业废水、废液、固体废物、工业污泥的;

(二)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向市政管网、河道、湖泊、水库等排放污水的;

(三)擅自停止运行、拆除、闲置、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水污染设施的;

(四)在畜禽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的;

(五)其他对市政管网、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造成污染的。

(广报记者杜娟 通讯员赵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