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期待区内“立法”
中新社肇庆8月25日电 题:“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期待区内“立法”
中新社记者 黄耀辉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是中国目前唯一横跨东西部的省际流域合作特区,亦是广东、广西两省区一体化与国内东西部合作发展和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先行示范平台。
近日在接受广东肇庆南(宁)广(州)与贵(州)广(州)高铁沿线媒体采访时,“试验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徐文伟表示,“试验区”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对国内省际合作有示范作用。
肇庆是珠三角链接大西南至东盟的枢纽门户城市,是南广与贵广通往广东的关节点。记者了解,最早的“试验区”起源于广东肇庆市与相邻的广西梧州市西江流域的“民间合作”,2014年上升国家《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层面后,肇梧两市市长签署《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开发建设两市政府合作协议》,表示合署办公,统一开发建设。
有经济专家分析称,“试验区”在珠三角、北部湾、大西南经济圈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的交汇节点,是东西部边界、省际边界和流域边界交集叠加区域,也是中国唯一横跨东西部两大区域的跨省际流域经济合作试验区,备受社会关注。
据徐文伟介绍,截至目前,试验区入区企业达到103家,新注册企业13家,通过探索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股权基金、小额担保公司、租赁融资公司和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平台,激发试验区发展后劲。
记者了解,该区首批16家企业在已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公司等16家试验区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达成意向金额168.56亿元人民币。
该“试验区”享受国家东西部及两广政策叠加。徐文伟说,两省区签署的《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显示,在金融、土地、财税、开放合作、生态环保等5个方面给予23条政策支持。他表示,如何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创新体制机制等,可探索在区内“立法”,或称“合作条例”的方式保障实施。
记者了解,由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改革创新先行总体方案》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理办法》暂未出台,试验区缺乏独立的管理职权,在行政审批、土地开发、财政税收、管理权限等多方面不能统一的配置管理,开发建设未能实现整体快速推进,或总体成效还不明显。
徐文伟称,作为创举,“试验区”也是探索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的试点,通过管理制度将国家和自治区赋予地市的项目审批、规划建设、土地征用、林地指标、劳动人事等有关政策试点,优先放到试验区先行先试,确保事权到位、自主灵活、高效运作。
他解释称,“试验区”不应以主官的更迭,或时间的推移给否定,而是更加细化联动机制、包括民间商会、协会合作等,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招商、利益共享”的原则,以区内“立法”形式加于保护,让国家战略发展在“试验区”落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