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案件

16.12.2016  19:38

  中新网广州12月15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中共广东省纪委15日通报4起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案件,其中,阳江市阳东区8名党员、官员因对非法采砂监管失职受处分,5名市区分管负责人被问责。

  近期,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加大对之前已暗访曝光的填埋垃圾、非法采砂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强调要继续严肃查处损害生态环境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行为,为广东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广东纪委通报,阳江市阳东区田畔河两安村泥桥尾河段、北惯镇四平村委会四令村、南安村河段、合山镇丰垌村四公里河段等地长期存在盗采或超范围开展等非法采砂问题,破坏了原有的河沙洲地,给河道堤围造成安全隐患,民众反映强烈。阳东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阳江市恒财河砂公司均存在处置不力、监管失职失责等问题。阳江市纪委给予阳江市恒财河砂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姜健党内警告处分。阳东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谭锐光、区水务局时任局长黄祖耀、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股长谭艳冬党内警告处分。该区执法局四大队大队长谭国荣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阳东恒财河砂经营有限公司经理郑开国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职务处分。

  韶关市仁化县4名党员、官员因对非法采砂监管失职受处分,5名县镇分管负责人被问责。2006年以来,韶关市仁化县私人老板张某与仁化县周田镇瓦片地村小组组长签订采砂合同,长期在流经该村的浈江河段非法采砂,造成该河段自然生态被严重破坏,给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埋下安全隐患。仁化县水务局、周田镇政府等部门对此监管失职、处置不力。韶关市纪委对仁化县分管副县长黄付养诫勉谈话。仁化县纪委分别对县水务局局长梁伟军、副局长李为军、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剑诫勉谈话;分别给予县水务局副局长杨永新、副局长李志平、水政股股长李从育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罗湛明、副大队长梁云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梅州市梅江区10名党员、官员因农用地被填埋焚烧垃圾受处分,5名分管负责人被问责;揭阳市揭西县:4名党员、官员因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监管失职被处分,2名县镇分管负责人被问责。

  通报称,上述4起因在环境污染问题中失职失责被查处的典型案件,反映广东一些地区、单位和基层官员曾对破坏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不够重视,失职失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认真组织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线索涉及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的查处工作,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