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系统领导打听案情?记录!追责!

06.07.2016  13:22

    纪检系统领导打听案情?记录!追责!广州市海珠区纪委出台规定,教办案人员打好“人情牌

    非办案人员以任何形式插手过问对某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审查情况,都将被记录在案,甚至被追责!今日(5日),广州日报记者从广州市海珠区纪委了解到,该区纪委近期出台相关规定,教全区办案人员打好“人情牌”,减少或避免纪律审查中的人情干扰,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并抽查回访被调查人,监督办案人员工作。

    加强内控反人情风非办案人员不得过问查案情况

    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当事人请托说情,打听了解案情的情况并不鲜见。敢不敢旗帜鲜明反对人情风,闯过人情关,勇破人情案,是考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是否合格的洪炉火。

    “我长期工作在办案一线,也曾遇到过一些特殊意图的人跟我打听案情。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打探时拐的弯子很多,也很隐蔽,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提高这种办案纪律意识。”广州市海珠区纪委长期在查办案件一线工作的郑柏生处长对此深有感触。

    为了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约束,嘴上把门,海珠区纪委出台了《非办案人员过问区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情况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用制度规范来代替人情尴尬。《规定》出台大半年来,尚未有非办案人员打听案情的记录。

    《规定》要求,对来自外部的非办案人员以书面、口头或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干预、打探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将及时、全面、如实记录,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研究汇总非办案人员干预、打探区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防止纪律审查工作受到干扰,杜绝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规定》一出,非办案人员插手过问纪律审查情况将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一次一记录一保存。而“非办案人员”指的是与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无关的人员,包括被检举人,与纪律审查工作无关的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以及涉案人员近亲属等。

    值得一提的是,该《规定》也制定了罚则——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将办案人员如实记录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规定》还明确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纪律“八不准”,每个线索处置,所有参与人员均要签字背书,做到不传播、不擅自泄漏、扩散、不私自向他人透露案情、调查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消息。

    出台两卡增人情味回访被调查者以监督办案人员

    区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谈话人员有无对你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谈话人员有无给你按时吃饭及必需的饮水?

    被调查人:“没有体罚,有倒水给我喝,中午也吃了饭盒。以前听说纪委办案都是粗暴、脏话连篇的,刚开始进来谈话有点怕,可是跟我谈话的小伙子改变了我的看法。

    ……

    被调查人:“你们问这些干什么?” 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我们在强化依纪依规文明执纪工作上有了新的监督规定,我们在对谈话人员执行监督工作。谢谢您的配合。

    左手“紧箍咒”,右手“绕指柔”。在加强内控反人情风的同时,海珠区纪委出台“文明廉洁监督咨询卡”、“监督回访卡”,增强办案人情味,提升了办案的公开度和可信度。

    海珠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律审查文明廉洁监督咨询卡”是在被调查人或协助调查人于线索初步核实阶段接受约谈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按照10%的比例向其发放纪律审查文明廉洁监督咨询卡,开展监督咨询工作,了解纪检监察干部谈话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文明、不廉洁执纪行为。

    而“纪律审查监督回访卡”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向问题线索已了结的被调查人进行回访工作时发放填写的,对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范围涵盖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多个阶段,是对整个纪律审查全过程的监督回访。

    上述两卡填写完毕后,均归入该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文明廉洁监督档案中,若发现存在轻微问题的,将进行教育提醒;涉嫌违法违纪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截至目前,海珠区纪委已发出纪律审查文明廉洁监督咨询卡88张,发出纪律审查监督回访卡34张,接受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366人次。从填写的情况看,暂未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审查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文/广州日报记者汤南 通讯员黎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