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妈妈被判缓刑四年 踏上回湘团聚之路
去年 10月10日,小玉妈妈在荔湾区芳村某处涉嫌纵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关押在荔湾区看守所。
“我当时负责灭火。”骑着巡逻摩托车的西塱村治保队负责人说,“村民跟我说,有个房子着火了,我赶紧拿着灭火器前去扑救。”
“火是在窗户处点着的。该栋大楼的洗澡房窗口处有火苗,大概巴掌大,着火的应该是遮盖窗户的窗帘布。”该负责人跟记者比画着,“不一会儿,火就灭了。我没看到小玉的妈妈。当时房屋内没有人,租户和小玉父亲是后来才到的。”
“妈妈是去找爸爸要弟弟学费。”姐姐小玉说,弟弟小壮(化名)在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就读外来工学校,“今年交学费,妈妈交了6000多元。”
“妈妈找父亲要3000多元的学费。” 姐姐小玉说,“妈妈跟我说,按照父亲、母亲一人一半的原则,爸爸应该出3000多元。”
“妈妈为何还不回家?”“我一个人好怕”“真的好想你”……去年11月10日,一封写给妈妈的信被送到了广州市荔湾区法律援助处,法援处干部、律师带着小男孩小壮(化名)的期望,将信件转交给在看守所的妈妈(详见广州日报去年11月11日报道《“妈妈为何还不回家?”》)。昨日,记者从律师处获悉,小壮妈妈已经登上回湖南的火车,9岁男孩有望与妈妈团聚!姐姐小玉说,“妈妈已经登上火车,很快与弟弟相见了。”
文/广州日报记者曾卫康
事件回放:
男孩写信给拘留所 问妈妈何时能回家
小男孩小壮(化名)今年9岁,出生在广东。曾经,他与爸爸、妈妈、姐姐组成一个和睦的家庭,可这一切已成为过去。
“妈妈被抓了……”在南海平洲读书的小壮回到家中,17岁姐姐小玉(化名)突然告诉他这个消息,他一下子就懵了,“我很害怕,心里很乱,但不知道如何是好?”
“您在里面好吗?”去年11月10日,在荔湾区法律援助处,姐姐小玉一边读弟弟信件,一边哽咽着。
据小玉陈述,他们一家三口租住一间2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平时靠妈妈打散工维持生计。2012年,妈妈与同居多年未领证的父亲感情破裂,抚养费由妈妈一人承担。妈妈出事后,家中已经失去一切经济来源。
小玉说,目前她和弟弟靠妈妈仅剩的积蓄度日,“妈妈将存折交了给我,我请假一个月靠这些钱带着弟弟过日子”……
找生父要学费而不得 妈妈怒烧出租屋窗帘
妈妈回湖南照顾小壮 姐姐将留在广东读书
据了解,小壮妈妈点火烧窗帘,导致窗户、窗帘、沐浴露等被烧毁,过火面积为0.2平方米。
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处邱恒榆介绍,该案件最近经过荔湾区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小壮妈妈因为犯纵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3日上午,小壮妈妈办理手续,从拘留所走出。她说,自己会离开广州,回到湖南老家。“这里没什么太多眷恋的地方,我将回到老家与小壮团聚,在老家照顾小壮。”姐姐小玉则告诉记者,“我将继续在广州读书,等我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我再做打算。”
而小壮亲生父亲,则继续玩失踪,躲避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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