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3人驾照被判“死刑”终身禁驾
深圳交警日前梳理了2010年至今被处以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包含交通事故后逃逸者、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者,113名驾驶人9月1日被曝光终身禁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两种情况,深圳交警通过对2010年至2014年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被处以终身禁驾的人员共有113人。其中: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103人;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10人。而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103人中,有10人涉及酒驾。从数据可以看出,被禁驾人员90%以上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情形。
深圳终身禁驾人员大数据
从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被处以终身禁驾的人员共有113人。
从原因看,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103人;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10人
从户籍看,广东、湖南居前,其中广东占41%
从性别看,男性驾驶员占98%以上
从年龄看,最小的19岁,最大的57岁,30岁到39岁的比例为44%
从驾龄看,驾龄最短的1年以下,最长的26年,1到5年驾龄者占一半以上
从受教育程度看,禁驾人员初中、小学及以下达八成,大学及以上的不到一成(李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