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里上网时手机被盗 绑定支付宝被转走2000元

29.12.2015  09:35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市塘厦镇一男子晚上到网吧通宵上网时手机不见了,两天后到 银行 查询账户余额发现自己绑定在手机的支付宝中2000多元余额也被转走了。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对该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并提醒市民手机绑定支付宝需注意风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18日8时许,郭某双到塘厦一家网吧,见谢某在电脑前睡觉,将谢放在台上的手机(约值人民币1000元)盗走,后郭某双利用该手机绑定的支付宝将谢某支付宝账号的2495元人民币转走。2015年9月3日,郭某双被民警抓获。

庭审时,被告人郭某双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当天晚上他在被害人旁边上网,见被害人睡着,他便偷走其手机离开网吧。后来他准备把偷回来的手机清空内容,进行出厂设置后拿出去卖,发现手机上有支付宝软件,打开后发现支付宝使用不需要密码,他就打算把支付宝的钱转出去再取出来用。先是一个朋友找他借钱,他就通过支付宝转了400元给对方,后又分四次将支付宝总共2000元转到一个老乡的银行卡上,再到ATM上取走,再之后用支付宝的95元充值Q币,数日后,他将手机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通过本案,市第三人民法院提醒市民,支付宝用户尽量不要将支付宝绑定手机,丢失手机后要对绑定手机的支付宝、微信等及时解除绑定;在选择程序较为简单的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