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恋成婚骗妻子钱财被判刑四年半

25.09.2014  17:33

本报讯(记者 孔德婧)高菲(化名)和李浩(化名)通过网络相识,恋爱期间李浩以各种理由诈骗高菲近19万元。日前,北京市房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9年,高菲通过网络与李浩相识,3年后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在两人恋爱期间,李浩告诉高菲,自己在从事“跑药”的生意,做得还不错。高菲听着还挺高兴。

某天,李浩突然给高菲来电话,说他“跑药”的钱还没结,之前他从药厂进的药还没给对方结账,现在药厂的人找他要钱,便让高菲先借3万元,他先把钱还给药厂。正处在热恋期的高菲觉得男朋友可怜,就给李浩转了3万元。基于对恋人的信任,高菲并没有要求对方打欠条。

一个月后,李浩告诉高菲自己要换个固定的工作,并提到认识一个门头沟矿务局领导,想找他帮忙,但需要2万元“打理”。于是,高菲又分两次,共计转给李浩2万元,同样也没有欠条。

一年后,李浩又以其他理由总共向高菲借款,直至两人结婚前,共计骗取高菲近19万元。在此期间,李浩还以借钱给高菲治病为由骗取了一位朋友3万元。

二人婚后,高菲才发现自己上当了,李浩所谓的“借钱”实为诈骗。之后,李浩被查获归案。

近日,房山法院判决李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李浩退赔被害人共计21万余元。目前,退赔欠款已经发还给了两位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