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笑事件:消费善意是最大的恶
新华网 韩家慧
随着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爆红,罗尔也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截至目前,罗尔公众号的爱心打赏达207万元。根据深圳儿童医院公布的数据,罗一笑共住院3次,截至11月29日,自付费用3.6万元。罗尔承认自己有三套房产,一辆轿车,如此家境下求助,激起网友愤慨,试想打赏的人里多少有如此身家?
打赏是互联网新兴的一种非强制性的付费模式。相对于传统募捐来说,利用朋友圈粘合度进行资金募集是一种创新。这种短时间内募集到大量资金的效果还是令人震撼的。但是微信打赏是慈善行为吗?赞赏属于捐赠还是赠与?如何避免网友的爱心被利用,保障公众对资金用途去向的知情权是值得思考的。
慈善法规定个人不可以公开募捐,但是并未禁止个人求助。所以,罗尔给文章开通打赏功能为女儿筹款属于个人求助行为,网友微信打赏也不算募捐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就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赠与人。一般情况下,赠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罗一笑事件,有网友表示,慈善应该属于那些靠自己的确走不出困境的人,在你有能力的情况下,夸大事实,以煽情鸡汤骗取大家的善心,是无法原谅的恶。也有网友表示,心疼孩子,她病这么严重,父亲却用他做营销。心疼捐款的人,善心不应该被玩弄,心疼家里真正有困难没钱治大病的人,下次他们呼救,也许得到的帮助就少了。
此前,民政部指定13家平台为首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13家网络平台募集到的资金直接打入慈善组织的账户,一分钟也不在平台截留,这保证了互联网募捐的安全性。但是,目前私人募捐特别是微信朋友圈个人募捐还属法律真空地带,申请个人求助的条件、信息的真实性、如何保证募集资金只用于治疗、设置捐款上限、谁来监管等都没有明确的规范。消费的善意无法挽回,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私人募捐、个人求助细则,让真正有困难的人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