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计划五年培育引进千名“菁英人才”
近日,罗湖区发布了《关于实施罗湖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办法》、《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综合服务办法》、《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寻聘奖励办法》三个配套性文件(简称“1+3”文件)。
人才强则罗湖强,人才兴则罗湖兴。记者从“1+3”文件中获悉,截至2020年,罗湖区计划培育引进千名“菁英人才”,以强化以人才政策为产业导向的“黄金效应”,助推罗湖高层次产业人才和高端产业集聚。
“菁英计划”三类人才紧扣罗湖产业特点
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罗湖的产业正向高端化加快升级,以金融、专门专业、商务服务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较往年有所上升,高端服务业占GDP比重也上升明显。今年上半年,罗湖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95.0%,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在新一轮的产业转型升级中,为强化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人才驱动产业升级的路径依赖,实现新常态下罗湖经济的高质量增长,“菁英计划”应运而生。
据了解,罗湖区在制订“1+3”文件的过程中,多次征求了辖区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数易其稿,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针对罗湖产业发展、具有罗湖特色的人才政策。
罗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菁英计划”主要依托罗湖现有产业基础,着眼于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开展高层次人才的培育、引进、认定和服务。“1+3”文件将采用标准化清单方式进行人才认定,经认定的人才分为A、B、C三类,覆盖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产业、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同时将罗湖区急需紧缺、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但现行人才认定标准难以界定的人才一并包含在内。
有别于政府工作传统的大包大揽模式,“菁英计划”人才新政坚持将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紧密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人才的认定及一系列后续服务转移至有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和实施,并加强监督管理,打造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对企业的人才需求做出迅速反应。同时对引进人才及人才团队到罗湖干事创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协会和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利用市场行为拓展人才和产业项目的引进渠道。
“菁英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将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一切制约人才的制度障碍,强化产业人才政策的开放度和相关工作机制的灵活性,挖掘国内和国外人才资源。
据介绍,为了给“菁英人才”提供周到、细致的综合服务,罗湖区委托社会组织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为人才申请住房安居、研修津贴、子女入学、健康管理、父母居家养老服务等各种优惠扶持待遇提供全程专人代办服务;同时给予创业人才创业扶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在服务手段上,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智能手机应用软件,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可在最短时间内响应人才提出的服务需求。
此外,为保证政府服务和资金投入的有效性,真正吸引人才、激励人才,“菁英计划”还明确了实行“人才任期制”,建立人才考核、续评、退出机制。罗湖区将制定考核细则,委托社会组织对已认定的人才进行期中和任期考核,对其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做出业绩评价。通过考核的人才可得到续评,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为罗湖发展注入坚强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罗湖区“菁英计划”围绕人才政策服务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政策优势吸引人才、以周到服务留住人才、以人才集聚推动产业集聚,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坚持产业为先、高端引领、探索创新、打造品牌、激发活力,既充分吸纳现有人才政策的优点,又根据自身需要优化调整;既重视外来人才的引进、又强化本土人才的开发;既大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又全面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旨在为加快罗湖建设经济主导、产业创新引领、公共服务优质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中心城区注入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目前,罗湖区已建立“菁英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进行政策实施工作部署,相关部门力争通过3个月左右制定好人才认定和各项综合服务的办理流程、实施细则,完善各项政策准备,达到实施条件。人才的认定申请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度分批开放,相关企业和人才可持续关注。包括A、B、C三类“菁英人才”认定标准等在内的“1+3”文件内容,可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通知公告”栏目或深圳人才工作网“各区人才工作-罗湖”板块查阅。
相关链接
“菁英人才”
据《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办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解释:“菁英人才”是指在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银行、证券、财务、保险、基金、私募、创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互联网+”产业(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和未来产业(生命健康、海洋经济、航空航天、军工以及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领域内的高层次人才,分为A、B、C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