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美容院根本没有资格微整形:没有真药 出事就跑路
日前,央视暗访“微整形”机构,结果令人震惊……
交几千元的培训费,一天的 " 理论课 ",零基础的学员就可以 “持证 ”上岗或开店;没有医疗规范,没有真药……200 元 1 支假玻尿酸,注射后卖 3 万;微整形教室和后厨相连 , 遍布油烟;拿鸡腿练手,3天速成割双眼皮……培训老师坦言,一旦出事只能跑路。
然而,类似这样的美容培训班到处可见,好像医学美容人人都能学了就做?
真相:
从佛山市卫计局了解得知:迄今为止,根本没有社会办学机构可以发放医疗美容师的从业资格证!
科普一下:
医疗美容是指通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和再塑。医学美容可以说是医学、美学与美容技艺三者相结合的产物,由多种临床与某些非临床知识相互交织而成,因此只要对人体采用了侵入性手段,就应属于医学美容范畴,包括双眼皮手术、隆胸等假体植入术、药物及手术减肥等。
“创伤性”是医学美容区别于生活美容的根本点。
划重点:
未经核准的美容院不得擅自进行医学美容服务项目
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自1994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关于加强美容服务管理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2号)中明确指出: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是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美容,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任何美容院都不得擅自进行医学美容服务项目。
“整容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医疗美容执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有专业医疗教育背景:“整容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护士必须具备医疗注册护士资格。 也就是说,必须是通过几年学习的医疗专业的学校或者大学的毕业生才有机会报考医疗从业资格!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同时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也有相应要求。
医疗美容机构必须向消费者出示医生资质证明,严禁使用无资质人员。
美容机构没资格向社会招生进行培训
美容机构只能开办针对内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没有资格向社会招生进行培训,并发放从业资格证。
医疗行业的相关机构或组织(如:学会)也只能开展针对专业医疗人员的继续教育,并不对其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发放资格证书。
进入医疗从业队伍的专业人员参加的某些短期培训发放的结业证也不是从业准入资格证!只是作为从业职称评定等的参考。
一些生活美容机构为了更好地盈利,置消费者的安全于不顾,混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界限,违法进行双眼皮术、假体植入术等医疗美容活动,已经呈泛滥趋势。
佛山市消委会发出郑重警示:
1、请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分清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选择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整容;
2、希望从事医疗美容行业的人士请不要投机取巧、心存侥幸,一定要通过正规学校系统学习医学知识后,再报考执业证书;
3、正规的办学机构也是要教育部门备案的,希望学习进修的人士请不要相信所谓培训机构夸张的宣传和轻易的承诺;
4、遇到虚假的培训机构或者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美容机构,请勇敢举报,为净化消费环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创建放心消费放心环境担起一份责!
来源:佛山市消委会、广东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