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老年大学:广东如何突破现实瓶颈?(下)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课题组
规范办学是进一步办好老年大学,提高老年大学办学水平的中心环节。老年大学必须从课程、教材、基础设备、规章制度、办学队伍等方面力求规范化,减少随意性。近年来,在老年大学的规范化建设上,上海、天津、山东、湖北、福建等地都有所行动,对老年大学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是开展老年大学标准化建设。2014年,上海市按照“标识清晰、功能明确、环境舒适”的要求,对74所老年学校进行了标准化建设,使这些学校的办学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高。针对目前广东老年大学普遍基础设施较差的现状,广东也应该逐步对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新建或改扩建一批老年大学专用教室,改善老年大学的设施设备,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教育功能多样化、教学配置合理化、校园设施人性化的教育环境。
二是实行规范化的管理。探索建立规范化管理方式,是当前广东老年大学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规范化的管理,老年大学要上一个新台阶就无从谈起。由于经费不足,广东老年大学在行政管理人员的配置上都是尽量精简,人少事杂现象十分突出,管理很不规范。所以,必须加强老年大学的规范化管理。
首先是要规范教学管理。教学,始终是老年大学的中心。目前,在教学管理上,广东的老年大学基本呈现一种松散、自治教学的粗放模式。课程的设置还处在学员想上什么课,就开设什么课的阶段,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严重影响了教学的质量。因此,需要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一些老年大学,在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比如上海师范大学老年大学,不仅在课程设置上突破了传统的单一门类,适当向纵深延伸,开设了涵盖电脑、戏剧、声乐、文史、外语、书画、乐器、舞蹈、家政、保健等专业共70门课程,而且还对开设的课程提出了系列化和标准化的目标要求。积极的课程建设,使该校教学水平大大提升,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广东的老年大学,应该学习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做法,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抓好教学活动的全程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其次,要规范教师管理。老年大学教师都是外聘,且来源复杂,很难管理。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教师工作的随意性,必须要下功夫进行规范化管理。要设置教师聘任标准;要建立健全教师的考核制度,完善教学评估办法;同时还要引入激励机制,按教学员人数、教学效果、教学层次的不同,适当拉开教师授课费标准。
其三,要规范学员管理,加强对学员管理的制度建设。要建立学籍档案,全面录入学员个人信息,便于随时查阅;要探索实行学制管理,建立升留级制度,规定阶段学制年限,使老年教育资源能够被公平分配,改变目前部分老年人只入学不出校的现状,让更多老年人能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构建老年大学师资供需信息平台,也需缓解教师短缺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少地方都做了积极的探索。比如有的地方,老年大学与书画协会、作家协会等专业协会联合办班,利用专业协会的专家资源,解决师资问题;有的地方,各老年大学之间开展合作,共享师资;有的地方,就地选才,能者为师,从老年大学学员中挑选有专业特长、热心老年教育的人,作为义务教学人员充实教师队伍。这些方式对解决老年大学尤其是基层老年大学师资匮乏问题有一定的效果,但并非长久之策。要真正缓解教师队伍不稳不足难题,必须构建一个老年大学师资供需信息平台,建立教师人才库,实现老年教育师资信息和师资资源共享,这样,一旦某个老年大学需要选聘教师或老师因故无法上课,就可以启用人才库。
目前,上海市已在“上海老年人学习网”上设立了老年教育兼职教师师资库,实现了老年教育师资信息和师资资源共享。广东也应该建立起自己的老年大学师资信息库、储备库,为各老年大学提供充足的教师资源。为此,可以由当地老年大学协会或管理部门牵头,把现有各类学校符合条件的在职和退休教师,以及各种专业人才的信息资料,收集、储存起来,分专业汇总、建档,形成老年大学教师人才库,共享师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