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摸底调研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5〕19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医学会、省职业健康协会:
为全面了解我省职业卫生工作情况,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摸底调研的通知》(国卫监督医便函〔2015〕20号)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摸底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摸底调研内容
(一) 自《职业病防治法》公布施行以来,地方性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辖区内监督执法机构职业卫生监督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包括监督频次、方式和手段等)。
(二) 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人员资质情况、机构工作开展情况、仪器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检查质量及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情况等。
(三)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设置情况,机构制度建立情况,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等。
(四) 医疗机构疑似职业病报告情况。
(五) 各地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对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 调研对象和形式
(一)调研对象。
1.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执法机构;
2.广州、深圳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抽查辖区内50%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抽取),所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和鉴定办事机构。
3.省级调研组(由省监督所、省职防院及省职业健康协会相关专家组成)抽查全省(广州、深圳以外)20%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所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和鉴定办事机构,以及部分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及诊断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具体调研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由省级调研组另行通知。
(二)调研形式。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
三、 工作要求
(一)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二)请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2015年7月30日前将本地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及附件1、6、7、8、9(广州、深圳需增加附件5)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省医学会开展省级职业病鉴定工作的相关调查数据直接报送我委。
(三)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职业健康协会要密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于8月10日前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摸底调查相关工作。
(四)本次调研相关表格已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登陆密码:83824719),请自行下载。
联系人:肖海云,联系电话:020-84469695,传真:020-84461299,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基本情况调研表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调研表
3.职业病诊断机构调研表
4.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调研表
5.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及鉴定办事机构调研汇总表
6.2012-2014年职业健康检查及诊断(放射除外)工作量汇总表
7.2012-2014年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及诊断工作量汇总表
8.2012-2014年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量汇总表
9.2013-2014年职业卫生监督调研汇总表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