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缴费率继续降低

30.09.2017  16:52

大洋网讯  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财政局今天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等缴费率从10%降低为9%。预计可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计约52亿元。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的职工医保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缴费率从10%降低为9%。政策有效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即1年3个月。市人社局预计,此举可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计约52亿元,年度基金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职工医保待遇有保障。

去年10月1日起,广州市已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该政策到2017年9月30日截止。此次发布的《通知》,主要延续了去年的做法。

(广报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人社宣)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拟继续阶段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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