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大旺警方历时一年多侦查解救一名被拐婴儿
4月11日,涉嫌拐卖婴儿犯罪嫌疑人温某芳(女,49岁,广东梅州人)、郭某美(女,30岁,云南文山人)、邱某琴(女,37岁,肇庆大旺人)、谢某(女,60岁,广东梅州人)等4人被依法移送起诉。据悉,历经一年多的缜密侦查,大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辗转广东、云南多地,成功侦破一起拐卖婴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成功解救1名被拐婴儿。
2015年4月9日,大旺公安分局民警在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时了解到,邱某琴收养的男婴是花钱买回来的。掌握到相关情况后,该局刑侦大队迅速依法将邱某琴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据邱某琴供述:其因无生育能力,便与其母亲谢某商量,涉法联系到拐卖儿童中介黄某兰(女,在逃),并于2015年1月初,在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以7.8万元购买了1名男婴(当时约4个月大)。
因邱某琴买回男婴已好几个月,且当时交易方都是用代号称呼,给民警进一步侦查带来了很大困难。随后,刑侦大队围绕该男婴的来源情况展开侦查,多次前往梅州五华县进行摸排。同时,民警对男婴进行了抽血和D N A检验鉴定,检验结果经与全国打拐DNA库比对,暂未发现该男婴失踪的相关信息。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了解到当时交易地点是在华阳镇一“跛脚阿姨”住处,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2016年2月26日,犯罪嫌疑人“跛脚阿姨”即温某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温某芳供述了在黄某兰联系下,邱某琴母女与郭某美在其家中贩卖婴儿且从中收取一定中介费的犯罪事实。根据相关线索,刑侦大队民警在云南文山郭某美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郭某美对其贩卖婴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婴儿已按照相关规定送往肇庆市福利院予以妥善安置,追逃及案件深挖扩线工作在进一步进行中。
温馨提示:拐卖儿童犯罪曾让无数家庭陷入绝望,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拐卖和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均系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黎晓帆、李 凯 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