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局四举措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肇庆局结合法治质监建设,规范干部队伍从政行为,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能力。今年全市质监系统立案案件327宗,只发生一宗行政复议案件,复议结果为驳回对方申请,行政诉讼零案件。
一、提高法治能力。 采用党组讨论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会、自主交流讨论、发放宣传册子等多种方式,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制订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学法用法的目标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以及实施办法,确保计划得以贯彻落实;结合全市“普法考试”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完成2000分钟以上的刚性法律学习时间,并通过无纸化网上普法考试;组织干部职工继续观看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副校长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光盘讲座》,提升法治思维水平。
二、强化信息公开。 实行权责清单公开,根据《肇庆市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依据,对行使的行政区域职权全面清理,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并依法进行公示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网上办事深度进行纵向挖掘、减少业务办理的复杂度;同时对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行政许可项目依据进行重新梳理,优化运行流程,使群众能够监督业务办理情况;在局网站设置专门页面,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假冒伪劣行政处罚”案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 以加快建设廉洁机关、法治机关为抓手,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保证执法的廉洁性;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使各项行政行为有法可依、于法有据,杜绝乱执法行为的发生;细化行政裁量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注意执法用语,做到执法行为文明。
四、健全案审机制。 健全案审会机制,确保所有立案案件均由案审会讨论,重大案件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案审委员参加方可讨论,强调落实集体讨论结果,确保案件定性的科学公正;积极与案件承办机构协调沟通,就案件事实、程序、证据、适用法律法规、处罚等达成共识,提高办案效率;健全处罚前告知机制。对相对人提出的陈述申辩,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实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肇庆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