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 将从四方面加强合作
1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中方主席张高丽在北京与俄罗斯副总理、俄方主席德沃尔科维奇举行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电 (马德林)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16日在北京与俄罗斯副总理德沃尔科维奇举行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双方在会上商定,要以丝绸之路 经济 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为契机推进能源合作,从四个方面做好能源合作长期规划,实现双方能源合作可持续发展。
一是按照双方商定计划推进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根据能源上下游一体化合作共识推动西线天然气、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
二是切实保障中俄原油管道顺利运营,积极实施增供油项目,推进中国境内段复线管道建设,认真落实好合资建设天津炼厂项目。
三是积极推进电力、煤炭、核能、可再生能源合作,拓展能源技术、本币结算、工程服务等领域合作新项目。
四是加快开展能源装备合作,加强能源各领域的标准对接交流。
双方一致认为,2015年中俄能源合作继续积极深入向前发展,取得了一批重要新成果。
张高丽说,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下,中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继续保持高水平发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总统普京年内举行四次会晤,确定了新形势下扩大包括能源合作在内的中俄全方位务实合作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我们要在全面总结过去一年中俄能源合作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两国元首达成的能源合作重要共识,积极打造更多的标志性能源合作项目,为即将举行的中俄总理第20次定期会晤做好相关准备。
德沃尔科维奇表示,俄中两国高层交往密集,政治互信持续加深,为双方各领域务实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俄方愿与中方一道,按照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本着互利共赢精神不断开拓两国能源合作新局面,为两国实现共同发展提供更大助力。
会谈后,张高丽与德沃尔科维奇共同签署了《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