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研究会第一次筹备会议在法学院召开
2016年5月12日下午,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研究会第一次筹备会议在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召开。广州海事法院詹思敏副院长,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小莉博士,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翠珠博士,广东海事局后勤李荣昌书记,广州海事法院办公室主任宋伟莉博士,南沙区政协常委冯穗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向明华教授,广州航海学院张敏副教授,南沙区法院饶潮生法官,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南沙分所曹阳辉主任,以及法学院副院长曾二秀教授,叶才勇副教授,徐锦堂副教授,贺赞副教授等2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曾二秀介绍了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发展情况,同时针对目前广东地区航运事业在国内的重要地位和珠三角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规划,以及省内航运法研究较少的现实状况,指出成立航运法研究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参会代表围绕航运法研究会成立在珠三角航运中心建设和航运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意义踊跃发言。海事法院詹思敏副院长认为,航运法研究会可以很好地成为实务部门和院校之间的桥梁,成为整合广东省以及整个华南地区航运法研究的人才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强提出中国要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广东省航运法研究会可以成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助推力量,与此同时,在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大背景下建立,非常需要这样一个平台。广东省航运法研究会的成立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
恒福所林翠珠博士在发言中认为,华南师范大学牵头成立省航运法研究会和建立航运法律政策研究中心很重要也很必要,华南地区不管是在地理位置上还是国家政策上都有优势,坚决支持成立航运法研究会和航运法研究中心。在广州建立国际航运中心的大背景下,无论是保险业、律师业、船舶公司等都需要这么方面的人才。成立航运法研究会,加强航运法方面的研究与学术活动势在必行,而且很有发展前景。
曾二秀认为,成立航运法研究会对航运法方面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把广东省的海商海事航运方面的专家学者都整合在一起共同为航运中心建设和航运法治发展来努力,探讨急需解决的问题。
南沙区政协冯穗江常委就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背景、时机,国际航运中心与国际航运枢纽之间的关系,广州与香港、深圳航运业发展中的竞争合作关系,成立专门的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的必要性等进行了说明和解释。
广州仲裁委王小莉副主任、南沙区法院饶潮生法官、广州航海学院张敏副教授、敬海所雷荣飞律师等也纷纷结合自身经历就航运中心建设和航运法治发展进行了发言。
在徐锦堂博士的主持下,会议主要就航运法研究会成立申请报告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讨论。
经过与会人员的认真研究与讨论,会议推荐由广州海事法院詹思敏副院长退休后以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的身份担任广东省航运法研究会会长,同时推荐法学院副院长曾二秀教授、广州仲裁委副主任王小莉博士、广东恒福所副主任林翠珠博士、广州港务局即将退休的常敏局长等担任副会长,法学院副教授徐锦堂博士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另外邀请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文件委员会副主席、亚太地区仲裁组织主席杨良宜先生担任名誉会长,大连海事大学前校长司玉琢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前校长于世成教授、武汉大学张湘兰教授等担任研究会顾问。
作者/通讯员:张荣伟 | 来源:法学院 | 编辑:李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