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发布第11号通告:全区恢复部分堂食服务

22.06.2021  08:02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适当放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第11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花都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适当放宽花都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方式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恢复部分堂食服务,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二、餐饮场所须实行扫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务必要落实进场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人员可由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三、要求就餐顾客测体温、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落实“一米线”要求。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四、提供公勺公筷,每桌不超过10人,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餐饮单位应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不低于10分钟。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